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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预警

印度表演权协会向沃达丰索要版税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4-10-14 阅读:3

背景概述

音乐是一种通用语言,尽管存在着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但其仍可以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联系在一起,抚慰心灵,并让头脑恢复活力。作为个体听到音乐是一回事,而使用相同的音乐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接触大众并从中获利的话,那么这就成了另外一回事。在最近涉及沃达丰创意(Vodafone Idea)和萨雷加马(Saregama)公司的案件中,加尔各答高等法院维护了创作者的权利,并对沃达丰(包括其官员、员工、代理人和代表,以及任何代表他们行事的人士)发出了禁令,以禁止他们表演、进行授权或向公众传播印度表演权协会(IPRS)音乐和文学作品集中的任何内容,或者在未获得有效许可并未向IPRS支付版税的情况下,实施任何其他会侵犯到IPRS在这些作品中的版权的行为。

版权协会的概念

对于作者和创作者来说,追踪他们的版权作品是如何被公众利用的往往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为了应对这一挑战,版权协会的概念应运而生。通过加入国家版权协会,作者和所有人可以充分利用该协会的组织设施和实力,确保其作品的版权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并使他们能够从其创作成果中获得最佳的经济利益。

《版权法》下的版权协会

在印度,各家版权协会是根据1957年《版权法》完成注册工作的。如上所述,版权协会是由作者和其他所有人组成的,而且注册版权协会的最低成员人数为7名成员。根据1957年《版权法》的第33条,那些已完成注册的版权协会可以就电影或录音制品中包含的文学、戏剧、音乐和艺术作品颁发或授予许可。印度目前有多个版权集体协会,如IPRS、印度歌手权利协会(ISRA)等,负责确保和保障受版权保护作品的作者与所有人的权利。

在最近涉及沃达丰创意和萨雷加马的案件中,加尔各答高等法院在一场涵盖由沃达丰、萨雷加马和IPRS提出的三起诉讼的听证会上,处理了这样一个问题,即沃达丰是否需要先从IPRS获得单独的许可并支付版税,才能将其成员的音乐和文学作品作为录音制品的一部分进行商业利用?

案情简介

在这起诉讼中,沃达丰从事着为其客户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该公司会提供增值服务(VAS)和来电回铃(CBRT)等附加服务,从而允许其客户为他们的来电音乐或个人接听服务选择歌曲。就沃达丰用于其VAS和CBRT服务的录音制品而言,其中有一小部分是最初是由萨雷加马拥有和创作的,或是由版权协会IPRS通过与萨雷加马签订协议而获得的。

IPRS辩称,沃达丰在未获得适当许可的情况下,并没有合法权力来对录音制品中出现的IPRS成员的音乐和文学作品进行商业利用。

IPRS进一步争辩道,沃达丰和萨雷加马签订的和解备忘录并未授予沃达丰以许可和播放此类录音制品的任何权力,同时还声称萨雷加马或任何其他音乐公司都无权允许就这些录音制品进行商业利用或授予许可。

IPRS指出,萨雷加马和沃达丰之间所签订的和解协议第3条与新协议的第5条一起规定了“沃达丰在支付版税后才可从IPRS处获得使用有关录音制品中所包含的文学和音乐作品的任何许可,并由沃达丰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这意味着沃达丰对萨雷加马和IPRS所承担的义务是相互独立的。

根据1957年《版权法》的修正案,IPRS与包括萨雷加马在内的所有音乐公司都签订了新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录音制品中包含的音乐和文学作品的权利被转让给了IPRS,其中就包括收取版税的权利。

沃达丰的辩护意见

沃达丰为自己进行了辩护,表示根据1957年《版权法》第17条c款的规定,萨雷加马是录音制品中所包含的文学和音乐作品的第一所有人。

此外,该公司还声称录音制品的版权是独立于音乐和文学作品的,因此沃达丰无需为使用这些录音制品而去获得单独的许可或向IPRS支付版税。

原告还辩称,萨雷加马将音乐和文学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和机械权利转让给了IPRS,以作为版税的“收取代理人”,而没有转让实际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萨雷加马授予沃达丰以商业利用录音制品的许可并没有侵犯萨雷加马转让给IPRS的权利。

法院的命令和意见

在听取了双方的辩论意见后,加尔各答高等法院认为,萨雷加马无法授予沃达丰以任何权利来利用录音制品中所包含的音乐和文学作品,并且沃达丰有从IPRS获得许可的法定义务。法院在作出有利于IPRS的判决时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尽管1957年《版权法》第13条和第14条没有赋予文学和音乐作品的作者以特定权利,但是相关的附文(provisos)规定了作者平等分享版税的权利,这意味着此类文学和音乐作品的商业使用者有责任向此类作品的作者支付版税。

尽管该法案第17条c款让萨雷加马成为了录音制品中所包含的文学和音乐作品的第一所有人,但是以附文形式对该法案第17条和第18条作出的修订承认了作者在此类作品中的权利。因此,任何作者要求获得版税的权利都是无法规避的。

在《版权法》完成修订之后,沃达丰有义务依法向录音制品中所包含的文学和音乐作品的作者支付版税,并且法院需要向沃达丰(包括其高级职员、员工、代理人和代表,以及代表他们行事的任何人)发出禁令,禁止他们表演、进行授权或向公众传播IPRS音乐和文学作品集中的任何部分,或在未获得有效许可和向IPRS支付版税的情况下,作出会侵犯到这些作品中IPRS版权的任何其他行为。

《版权法》下关于版权协会的其他类似案件

在IPRS起诉拉贾斯坦祖国报(Rajasthan Patrika)一案中,孟买高等法院决定“暂时限制被告公司从事FM广播频道——Radio Tadka和Radio City的运营业务,并限制相关董事、所有人、合伙人、主要官员、代理人、受让人和代表他们行事的所有其他人士在没有按照税率表支付版税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参与或授权公开表演原告的文学和音乐作品,或向公众进行传播。上述形式或方式包括作为录音制品的一部分,或者作出任何其他会构成侵犯上述作品的版权和/或法定权利的行为

同样地,在IPRS起诉Debashis Patnaik的案件中,被告在未获得原告许可且未支付版税的情况下,在其酒店内播放了音乐,并侵犯了原告的版权。德里高等法院“让被告就其侵犯原告版权的行为提供了惩罚性的赔偿,并对被告施加了永久禁令,禁止被告、其代理人、员工和代表其行事的所有其他人员在没有从原告协会获得许可且没有支付必要版税的情况下在被告经营的酒店通过现场或任何其他的方式,或者机械设备来播放音乐。”

结语

音乐家、作曲家、作词家会全心全意地创作出深受世界各地人民喜爱的音乐。因此,当他们的音乐作品在公共场合进行播放或被第三方利用时,他们需要以版税的形式获得报酬。代表音乐家、作曲家、作词家、作者等集体权利的版权协会一次又一次地努力确保任何形式的艺术,尤其是音乐,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艺术家们精心掌握的才艺是不会被白白浪费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