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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摩擦

巴西对华汽车轮胎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8-07-31 阅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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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27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在巴西官方公报上发布外贸秘书处第32号公告称,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汽车轮胎(pneus de autom ó veis)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损害分析期为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1000。

  利益相关方应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Sistema DECOM Digital)参与本次调查应诉,提交案件相关证据材料。SDD系统网址为:http://decomdigital.mdic. gov. br。利益相关方可在本复审立案公告日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巴方指定应诉法定代理人,并于91天内提交法定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

  调查问卷将会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涉案企业须在调查问卷寄发日起30天内填写问卷并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本次复审调查将于立案之日起的10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形下如有延期,该延期将不超过两个月。上述复审期间,巴西外贸委员会2014年第12.995号决议发布的本案反倾销措施仍继续有效。

  案件进一步信息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巴方:

  电话:0055-61-2027-7735/7357

  电子邮件:pneusautorev@mdic.gov.br

  2008年7月10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发布公告,应巴西国内组织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he Pneumatic Industry (ANIP)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9月9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对本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2年8月24日,巴西对华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3年7月29日,巴西对华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为期5年。

原文:

http://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data=27/07/2018&jornal=515&pagina=70&totalArquivos=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