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有关印度尼西亚商标异议的分析以及对2024年的预测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4-03-22 阅读:13

本文将会对2023年的印度尼西亚商标异议活动变化趋势展开分析,并提供对于2024年的预测。

对于众多企业来讲,拥有2.78亿人口的印度尼西亚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市场。该国每年会收到大约10万件的本国商标申请,并且在过去五年中一直保持着增长势头。与此同时,外国申请人也热衷于在印度尼西亚保护自己的商标,每年会提交大约1.1万件申请,尽管其增长速度相对而言较慢。

从历史上看,驰名商标侵犯和恶意申请是个困扰人们许久的问题。根据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对400起商标异议进行梳理所得出的数据,本文将会对相关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并为权利所有人提供建议。

大多数异议是针对第3类、第9类、第25类以及第35类提出的。

如上所述,大多数的异议请求是针对第25类、第9类、第3类和第35类商标提出的,分别占到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提出的所有异议请求数量的23%、23%、21%和15%。根据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局(DGIP)2022年提供的年度报告数据,这一比例与最受申请人欢迎的商标比例是相对应的。

多年以来,在印度尼西亚,与驰名商标相似或相同的商标一直被列入与时尚相关的第25类申请中,来自欧洲和美国的奢侈品以及时尚品牌似乎在商标抢注者中受到热捧。因此,根据相关的数据,商事法庭已经受理了67起涉及第25类的商标纠纷,平均每年会有7起纠纷。

近期,类似的商标申请争端开始蔓延到第9类和第35类,这涉及与软件、在线和电子商务行业有关的商品和服务。这与疫情所带来的数字和在线产业快速发展趋势是相一致的。

异议获得成功的理由

对于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超过80%已取得成功的商标异议请求来讲,“与在先(印度尼西亚)注册商标相似”是商标局最为接受的理由。这表明在印度尼西亚提交申请以获得在先权利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能被商标局接受的第二大以及第三大理由则分别是“与驰名商标的相似性”和“恶意申请”。然而,这些理由被接受的次数与“与在先商标的相似性”这个理由被接受的次数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根据相关的数据和经验,在下列情况下,有关驰名商标论点被接受的机会会更高:该商标在业内确实享有盛誉;人们正在印度尼西亚使用该商标;以及印度尼西亚的消费者可以在线访问该商标。

事实上,法律并没有规定一件商标必须要先在印度尼西亚使用才能成为驰名商标。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商标审查员可能更熟悉他们已经知道的商标。

就恶意申请这个观点来看,如果几件商标几乎是完全相同的,或者提出异议的一方可以提供有关恶意申请的证据(比如一份能证明相关申请人就是该公司前雇员的文件,或者申请人有仿制驰名商标的历史等),那么商标局接受这一异议请求的可能性会高得多。

其他可能获得成功的理由则是存在着现有的版权保护。通常来讲,如果异议方可以提交版权证据(包括来自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版权登记记录),那么该理由被商标局成功接受的概率就会提高。

为什么需要在审查前提出异议

不幸的是,由于审查员们会采取不同的做法,因此不能保证商标局会在审查期间引用在先的注册商标。而且,就算一些标志可能是完全相同的,同时相关申请也是指定了同一个类别,但是其中涵盖的商品与服务规格仍可被看成是不同的。此外,即使某些适用于相似商品的相似标志已经在商标局通过了审查程序,但某些法院仍会就此发出撤销决定。

当然,如果没有异议的话,审查员将无法以驰名商标和恶意申请为由驳回申请。一旦第三方商标完成注册的话,那么撤销该商标的唯一方法只能是在法院提起成本高昂的诉讼。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冗长程序不同,印度尼西亚的商标异议程序相对简单,即异议方需要在提出异议时以及商标公告后的2个月内提交所有的证据。提交说明后,异议方需要等待相关机构作出裁决,这段时期预计在9到12个月内。

品牌所有人应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标

商标所有人应该为关键商标设置出一种观察通知机制,并确保他们在相关的类别中拥有较为全面的商标资产组合。仅仅是在海外注册和使用商标可能不会带来太多的优势,因为商标局在审查商标异议请求时所采取的方法更强调是否有在先的印度尼西亚注册商标,并以此作为异议能够获得成功的基础。

由于在过去几年中人们在时尚和数字平台行业中提交了很多类似的商标,因此在这些行业开展业务的权利所有人必须密切关注最新动态并强化其商标组合。

此外,还应鼓励商标所有人收集和管理好有关使用的证据,尤其是在印度尼西亚。上述工作对于就山寨驰名商标以及恶意申请等行为提出高效的异议请求来讲是至关重要的。

对2024年的预测

2023年的数据凸显了人们要保持警惕以在印度尼西亚注册机构保护商标的重要性。特别是,撤销已注册商标的唯一方法只能是在法院提出成本昂贵的诉讼。

不过,关于异议请求的决定往往会在9至12个月内发布。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商标局应该考虑到更多基于驰名商标的论据,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来驳回第三方的恶意申请。对于合法的品牌所有人来说,这将是一个令人感到鼓舞的迹象。(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