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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介绍

来源:WTO/FTA咨询网 发布日期:2018-12-21 阅读:127

  争端解决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中心支柱,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对全球经济稳定的独特贡献。在此,介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原则、解决纠纷的时间、措施、案例等内容。

 

  一、概述

  争端解决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中心支柱,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对全球经济稳定的独特贡献。如果没有解决纠纷的手段,基于规则的系统将不太有效,因为规则无法执行。世贸组织的程序凸显了法治,它使贸易体系更加安全和可预测。该系统基于明确定义的规则,并附有完成案例的时间表。首先由专家组作出裁决,并由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批准(或拒绝)。基于法律的上诉是可能的。

  但是,重点不是判断。如果可能的话,优先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到2008年1月,近369个案件中只有136个案件达到了整个专家组的程序。自1995年以来,其余大部分人都被告知已被解决“庭外”或保持在长时间的磋商阶段。

 

  二、原则:平等、迅速、有效、双方接受

  WTO的争端基本上是违反承诺。世贸组织成员同意,如果他们认为其他成员违反贸易规则,他们将采用多边解决争端的制度,而不是单方面采取行动。这意味着遵守商定的程序并尊重判断。

  当一个国家采取贸易政策措施或采取一些或多个世贸组织成员认为违反世贸组织协议或未履行义务的行为时,就会产生争端。第三组国家可以声明他们对案件有兴趣并享有一些权利。

  旧的关贸总协定下存在解决争端的程序,但它没有固定的时间表,裁决更容易被阻止,并且许多案件长期拖延下来。乌拉圭回合协议引入了一个更加结构化的程序,在程序中有更明确的阶段。它在一个案件需要解决的时间长度上引入了更严格的纪律,并在程序的各个阶段设定了灵活的截止日期。该协议强调,如果世贸组织有效运作,迅速解决问题至关重要。它详细列出了解决争端应遵循的程序和时间表。如果一个案件的第一个裁决全面执行,通常情况下,如果案件上诉,通常不会超过一年——15个月。商定的时间限制是灵活的。

  乌拉圭回合协议也使得该国失去一个阻止该裁决通过的可能性。根据以前的关贸总协定程序,裁决只能通过协商一致通过,这意味着一个反对意见可能会阻止裁决。现在,裁决是自动采用的,除非有共识否决裁决,即任何想要阻止裁决的国家都必须说服所有其他WTO成员(包括其案件中的对手)分享其观点。

  虽然大部分程序确实与法庭或法庭类似,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让有关国家讨论他们的问题并自行解决争端。因此,第一阶段是有关政府之间的磋商,即使案件进展到其他阶段,协商和调解仍然是可能的。

 

  三、解决纠纷需要的时间

  争端解决程序每个阶段的这些近似时间段都是目标数字但协议是灵活的。此外,各国可以在任何阶段自行解决争端。时间总计也是近似值。 60天 咨询,调解等 45天 小组成立和小组成员任命 6个月 最终小组报告给各方 3周 世贸组织成员的最终小组报告 60天 争议解决机构通过报告(如果没有上诉) 总计=1年 (没有上诉) 60-90天 上诉报告 30天 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上诉报告 总计=1年3月 (具有吸引力) 四、纠纷如何解决

  解决争议是争端解决机构(总理事会以另一种名义)的责任,由所有WTO成员组成。争端解决机构有权建立“专家小组”来审理案件,并接受或拒绝专家组的调查结果或上诉结果。它监督裁决和建议的执行情况,并有权授权在一个国家不遵守裁决时进行报复。

  (1)第一阶段:咨询(最多60天)。在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之前,争议国家必须相互交谈,看看他们是否可以自己解决分歧。如果失败了,他们也可以要求世贸组织总干事以任何其他方式进行调解或尝试帮助。

  (2)第二阶段:专家组(专家小组任命最多45天,小组结束6个月)。如果协商失败,申诉国可以要求任命一个小组。“在码头上”的国家可以一次阻止创建一个小组,但是当争端解决机构再次召开会议时,不能再阻止该任命(除非对于任命该小组达成共识)。

  正式的专家组正在帮助争端解决机构做出裁决或建议。但由于专家组的报告只能在争端解决机构以协商一致方式被驳回,其结论难以推翻。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必须以所引用的协议为基础。

  该小组的最终报告通常应在六个月内提交给争议各方。在紧急情况下,包括有关易腐货物的情况,截止日期缩短为三个月。

  该协议详细描述了这些面板如何工作。主要阶段是:

  (1)第一次听证之前:争端的每一方均以书面形式向小组提交案情。

  (2)第一次听证会:申诉国和国防的案例:申诉国(或多个国家),答复国以及那些宣布他们对争端感兴趣的国家,都会在专家组的第一次听证会上做出判决。

  (3)反向:有关国家提交书面反驳,并在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口头辩论。

  (4)专家:如果一方提出科学或其他技术问题,专家组可以咨询专家或指定一个专家评审小组来编写咨询报告。

  (5)初稿:小组向双方提交报告的描述性(实际和论点)部分,给他们两周的时间发表评论。本报告不包括调查结果和结论。

  (6)临时报告:专家组随后向双方提交一份临时报告,包括其调查结果和结论,并提供一周的时间要求进行审查。

  (7)审查:审查期限不得超过两周。在此期间,专家组可能会与双方举行额外的会议。

  (8)最终报告:最终报告提交给双方,三周后,分发给所有WTO成员。如果专家组决定有争议的贸易措施确实违反了WTO协议或义务,它建议采取措施以符合WTO规则。专家组可能会建议如何做到这一点。

  (9)该报告成为裁决:除非达成一致意见,否则该报告将在60天内成为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或建议。双方都可以对报告提出上诉(有些情况下双方都可以)。

 

四、面板

  小组就像法庭。但与一般法庭不同,小组成员通常是在与争端国家协商后选定的。只有双方不能同意WTO总干事任命他们。

  专家组由来自不同国家的三名(可能是五名)专家组成,他们检查证据并确定谁是对的,谁是错的。专家组的报告被转交给争端解决机构,该机构只能以协商一致方式拒绝报告。

  每个案例的小组成员可以从世贸组织成员提名的合格候选人的指示性清单中选出,但也可以考虑其他人,包括曾担任小组成员的人。专门小组成员以个人身份任职。他们不能接受任何政府的指示。指示性清单由秘书处维护,并根据成员提交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定期修订。

 

五、上诉

  任何一方都可以对专家组的裁决提起上诉。有时候双方都这样做。上诉必须基于法律解释等法律要点 - 他们不能重新审查现有证据或审查新问题。

  每个上诉都由争端解决机构设立的七名永久性七人上诉机构的三名成员听取,并广泛地代表了世贸组织成员的范围。上诉机构成员的任期为四年。他们必须是在法律和国际贸易领域具有公认地位的个人,而不隶属于任何政府。

  上诉可以维护,修改或撤销专家组的法律调查结果和结论。通常上诉时间不应超过60天,最长不得超过90天。

争端解决机构必须在30天内接受或拒绝上诉报告,并且只有在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能驳回。

 

六、案件已经解决,下一步是什么?

  直接进入监狱。如果一个国家做错了事情,它应该迅速纠正错误。如果它继续违反协议,它应该提供赔偿或者面对一些适当的反应 - 虽然这实际上不是一种惩罚:这是一种“补救”,最终目标是国家遵守裁决。

  优先考虑的是失败的“被告”将其政策与裁决或建议相一致,并且有时间这样做。争端解决协议强调,“为了确保有效解决争议,使所有成员受益,及时遵守DSB [争议解决机构]的建议或裁决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作为申诉目标的国家失败了,它必须遵循专家组报告或申诉报告的建议。它必须在报告通过后30天内举行的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表明其意愿。如果立即遵守这一建议就证明不切实际,会员将有一段“合理的时间”来这样做。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未能采取行动,它必须与申诉国(或多个国家)进行谈判,以确定相互可以接受的补偿 - 例如,申诉方特别感兴趣的领域的关税削减。

  如果在20天后没有达成令人满意的赔偿,起诉方可以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报复(“中止特许权或其他义务”)。这是为了暂时的,鼓励对方遵守。例如,它可能采取阻止进口的形式,将来自其他国家的产品的进口关税提高到商定限额以上,以致进口太贵而无法出售 - 在一定限度内。争端解决机构必须在“合理时间段”到期后的30天内授权,除非对请求达成共识。

  原则上,报复应与争议处于同一部门。如果这种做法不切实际或者不会有效,它可能在同一协议的不同部门。反过来,如果这种做法无效或不切实际,并且情况严重,则可以根据另一项协议采取行动。其目标是尽量减少行动蔓延到无关部门的可能性,同时允许行动有效。

  无论如何,争端解决机构都会监督所采用的裁决是如何实施的。在问题解决之前,任何悬而未决的案件仍然在议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