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吡啶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问卷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发布日期:2018-12-18 阅读:141次
各有关利害关系方:
2018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75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11月21日起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本次期终复审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期终复审调查问卷分为外国(地区)出口商或生产商问卷、中国生产者问卷、中国进口商问卷(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问卷。
二、2018年12月18 日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各问卷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请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贸易救济调查栏目(网址:http://trb.mofcom.gov.cn)下载问卷。各利害关系方对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如有疑问,可向本案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电话:(8610)65198137、65198409
附件:
吡啶反倾销案中国进口商问卷.doc
吡啶反倾销案中国生产者问卷.doc
吡啶反倾销案中国以外出口商或生产商问卷.doc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