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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预警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涉及4G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诉讼中战胜三星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4-05-24 阅读:4
        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可能再也无法在德国销售那些使用了用于连接到4G网络中时分双工(TDD)无线电单元的技术的移动设备了。在与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Datang Mobile Communications Equipment)产生的纠纷中,慕尼黑地区法院认定三星电子是一个“非自愿的被许可人”。此外,法院还驳回了由这家韩国公司根据竞争法所提出的反诉。
 
        三星电子侵犯了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第EP2237607号专利,而且目前不得在德国销售支持4G的移动设备。慕尼黑地区法院于4月中旬作出了这一决定。三星电子尚未对这一判决结果发表评论。
 
        然而,为了使销售禁令生效,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必须要执行有关保证金的判决。根据媒体获得的信息,该公司尚未采取这一步骤。同时,三星电子也可以对判决提出上诉。鉴于该案件带来的影响,观察人士认为很有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EP2237607号专利涉及移动电话进入TDD无线电单元时的单元切换程序。这对LTE/4G标准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在诉讼过程中,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就专利的有效性发表了积极的初步意见。但是,有关这起有效性案件的最终判决尚未敲定。
 
        提出的竞争反诉遭遇失败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CICT Mobile)是原告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所有人,后者持有一系列的4G和5G标准必要专利(SEP)。2022年,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曾向三星电子提起诉讼,并要求获得禁令救济。
 
        根据媒体的信息,三星电子在诉讼过程中援引了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的许可原则,并根据竞争法提出了反诉。
 
        三星电子试图让慕尼黑法院命令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提交符合FRAND的报价。此外,这家韩国公司还认为,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和苹果公司(Apple)之间的许可协议具有歧视性。然而。当接受媒体采访时,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并没有对许可协议和可能出现在其中的内容发表评论。
 
        据悉,法院现在已经驳回了反诉请求以及三星电子提出的FRAND抗辩。显然,法院认为三星电子是一个“非自愿的被许可人”。
 
        这种竞争法反诉在德国专利诉讼中是非常罕见的。
 
        三星电子在德国遭遇到的最大规模诉讼
 
        三星电子目前在德国正面临着来自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四起诉讼,后者此前在慕尼黑地区法院指控这家手机制造商侵犯了其三项专利。法院最近搁置了其中一起诉讼,以等待联邦专利法院就三星电子撤销反诉作出裁决。这个将于7月审理第二起诉讼的法院已经在第三起案件中判定三星电子败诉。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已就第四项专利在汉堡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不过尚未确定举办口头听证会的日期。三星电子已对所有四项专利提起了专利无效诉讼。除了德国的诉讼外,在中国的相关诉讼也在进行中。三星电子在德国面临着多起专利侵权诉讼,其中还包括几起涉及非专利实施主体(NPE)的诉讼。
 
        然而,媒体指出,三星电子目前与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产生的纠纷规模是最大的。(编译自www.juve-pat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