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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就维持区域电力运输竞争性发表联合声明

来源: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发布日期:2022-08-22 阅读:40

  2022年8月17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司法部(DOJ)向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提交了一份联合声明,敦促其暂时不要恢复现有垄断性电力运输供应商的优先选择权(ROFR)。FTC和DOJ认为,该权利的恢复将使得现有垄断性电力运输供应商能够在设计、建造新的州际输电设施环节中获得限制其他对手的竞争力,从而使得消费者失去本应获得的竞争利益。

  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1日发布了关于区域电力运输规划的拟议规则制定通知,其中列举的许多建议都与竞争原则相一致。这项拟议规则制定通知旨在通过制定更为完备的规则,释放市场竞争活力,获得更低成本的电力和更广泛的发电资源,从而使消费者受益。然而,其中一项恢复优先选择权的举措却让各方反垄断机构担忧(该权利曾在2011年被取消)。该规则要求,当现有的电力运输供应商建立新的输电设备时,可以优先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无关联的非现任的电力运输供应商建立联合所有权制。FTC和DOJ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通过竞标程序将区域输电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分配给供应商,可以大大降低成本并推动创新。但此次拟议恢复的优先选择权有可能取代目前在区域电力运输计划中选定的新项目输电设计和建设方面的竞争,消费者将失去竞争带来的降低价格、改善服务和促进创新等多重好处。

  司法部反垄断局助理检察长Jonathan Kanter表示:“我们认同FERC对区域输电规划进行规则制定,该规划目的是鼓励区域电力传输的建设。该规则制定正处于美国努力促进电网现代化的关键时刻。但众所周知,竞争可以使输电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的成本更低,并为美国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创新。因此,我们敦促FERC应首先评估符合竞争原则的其他举措对实现本次规划目标的影响,而不要试图通过恢复优先选择权快速获得理想的投资和发展。”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政策规划办公室主任Elizabeth Wilkins说:“通过竞争,各大电力传输供应商不断降低费率、推陈出新,从而可以提高电网系统的可持续性和复原力。在没有用尽竞争性替代方案的情况下,将输电设施升级的优先选择权授予现有的垄断性电力供应商,这对电力客户是不利的。”

 

  但与此同时,该声明也对FERC的拟议规则制定通知中所提出的其他举措表示支持,包括要求区域输电规划要有足够的长期基础,规划要有各州的监管机构参与等。这些举措能起到减少成本分配的争议,地方项目的输电规划更为透明,相邻的电力公司区域间协调度增加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