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田制药因涉嫌垄断被判8.85亿美元的损害赔偿
来源: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发布日期:2026-05-22 阅读:60次
2026年5月18日,美国波士顿联邦地区法院陪审团在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审理后作出裁决,认定日本企业武田制药株式会社在涉及仿制药竞争的反垄断案中负有责任,判令其支付8.85亿美元的损害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联邦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该赔偿金额在法院正式作出判决后将自动进行三倍计算,预计最终数额将升至约25亿美元。
本案系一起由药房、健康基金、保险公司及零售商于2021年提起的集体诉讼,原告方包括CVS、沃尔格林等大型连锁企业。原告指控武田与其当时的合作伙伴Sucampo制药公司以及Par制药公司达成了一项价值2.1亿美元的和解协议,该协议通过解决专利诉讼的方式,将名为Amitiza的廉价仿制药上市时间推迟至2021年。原告方主张,这一“付费延迟”安排直接导致其不得不在数年时间内以虚高价格购买Amitiza,遭受了数亿美元的超额收费。
所谓“付费延迟”,通常指原研药企业向仿制药企业支付对价,以换取对方自愿推迟其仿制产品的上市时间,从而维持原研药在无竞争状态下的高定价。本案是联邦陪审团首次在“付费延迟”类型案件中认定制药企业构成垄断侵权,因而具有标志性意义。
武田公司在判决公布后迅速发布声明,表示将积极进行审后动议并提起上诉。该公司强调,“我们仍然坚定地认为原告的诉讼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同时指出“庭审过程中存在证据和法律的错误”。武田公司进一步说明,在该判决正式生效前,赔偿金额尚未最终确定,且目前判决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代表直接购买方的西雅图Hagens Berman律师事务所律师克里斯汀·约翰逊在评论庭审结果时表示,陪审团用五周时间听取了关于专利诉讼、FDA监管及药物经济学的详细证词,“他们从根本上理解了向竞争者支付费用以使其留在市场之外,会损害竞争,并损害美国的医疗体系。”
武田方面则辩称,其与Par制药公司的和解协议实际上允许后者在其专利到期前六年就推出仿制药。根据财务数据,在Par制药公司的仿制药上市后的首个财年(2020财年),Amitiza销售额约为191亿美元,较上一财年的253亿美元下降近25%。而武田与Sucampo公司的许可协议已于2024年终止,武田目前已不再销售Amitiza。
本案所确立的付费延迟裁决先例,以及对反垄断法下三倍赔偿规则的适用,将对制药行业未来的专利和解策略产生深远影响。武田制药公司的上诉进程亦将受到持续关注。
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