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杜阿.利帕起诉三星一案看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名人与品牌方应吸取的教训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6-07-07 阅读:17次
当杜阿.利帕(Dua Lipa)发现三星(Samsung)未经她的许可,也未签订任何代言协议,就将她的头像印在电视机包装上时,她向美国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三星赔偿1500万美元。
该案为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经营业务的名人与品牌方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同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这里吗?英国法律究竟能提供什么样的保护?
究竟发生了什么?
据称,三星从2025年开始,在其营销材料和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一张利帕的脸部照片,该照片是2024年在奥斯汀市极限音乐节的后台拍摄的。
据称,三星是依据一家第三方内容提供商给出的保证,即使用该照片的权利已获得妥善授权。加州的诉讼将检验这种依赖是否合理,而答案很可能对广大品牌方具有指导意义。
该案之所以特别有影响力,是因为起诉书中引用的社交媒体证据,这些证据直接证明了消费者相信利帕已经代言了该产品。粉丝们在线上的评论表明,利帕的形象直接影响了他们的购买决策,一些粉丝显然将其称为“利帕电视盒”。
利帕索赔的主张是什么?为什么这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很重要?
在美国加州,利帕主张其形象权受到了侵犯,而且对方构成了虚假代言。形象权是美国大约35个州都认可的一项法定权利,它赋予个人对其姓名、形象和肖像的商业使用拥有直接的控制权。
在英格兰的法律体系下,并不存在独立的形象权。未经许可而被使用其肖像的名人,无法指向某一部特定的成文法并声称该权利受到了侵犯。他们必须转而依据其他法律诉由来构建自己的诉讼主张,而如下文所述,每种诉因都面临各自的障碍。
在英格兰法律下有哪些可行的法律路径?
仿冒之诉
最常用的路径是仿冒之诉,这是一项普通法上的侵权行为,用于防止造成虚假代言印象的行为。著名案例是,蕾哈娜(Rihanna)在2013年针对Topshop未经许可在其T恤上使用其形象的仿冒之诉中获得了胜诉。
要胜诉,原告必须证明:其拥有商誉和声誉;被告对其形象的使用造成了具有误导性的代言印象;并且这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
就利帕一案的事实来看,提起仿冒之诉是有充分依据的:
她拥有强大的声誉,在英国广为人知;
在电视机包装上使用她的照片暗示了一种并不存在的代言关系;
粉丝的评论正是仿冒之诉旨在解决的那种混淆情况的有力证据;以及
以失去代言费和潜在的品牌稀释形式出现的损害,并不难证明。
仿冒之诉与美国形象权的关键区别在于,仿冒之诉的成败更具不确定性。它取决于法院对消费者被误导程度的判断,而非依赖法定的便捷途径。
版权侵权
如果个人拥有所使用照片的版权,利帕的情况似乎正是如此,那么版权侵权是在英国可用的另一项直接诉因。
首先,照片的版权属于拍摄者。当版权被转让给或属于被拍摄者时(本案中似乎就是这种情况),未经许可复制该照片即构成侵权,无论该营销活动是在英国还是美国进行。
在英国,版权会在作品创作时自动产生,没有登记要求。这意味着,从三星未经许可使用该照片的那一刻起,利帕就有能力提起诉讼。从这些事实来看,这项诉因的关键优势在于其法律逻辑非常简单直接:即使法院认定仿冒之诉因消费者混淆问题不成立,版权侵权索赔仍然可以独立存在。
个人数据滥用
作为一种补充性的诉因,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2018年数据保护法》可以提供防止个人数据滥用的保护。个人数据涵盖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个人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照片。根据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个人有权控制其个人数据的处理,这包括照片。
可以说,三星未经许可使用其脸部照片的行为,未能就使用其个人数据一事告知利帕。
滥用私人信息
个人也可以尝试依赖滥用私人信息这一诉因,这是一项普通法上的侵权行为,保护个人控制有关其私生活信息披露的权利。法院必须首先认定,在相关情况下,原告对隐私有合理的期待,然后再将此与被告的言论自由权进行权衡。
就本案的具体事实而言,这第一道障碍可能证明是过高的。这张照片是在奥斯汀市极限音乐节的后台拍摄的,该音乐节是一个大型商业音乐活动。虽然后台区域可能感觉远离公众视线,但法院不太可能为此目的将其视为真正的私人环境。没有这一基础,该索赔就无法进行。
那么属于摄影师的权利呢?
即使版权已被转让,摄影师仍保留着与其人身紧密相连且无法转让的人身权。在商业交易中,这些权利很容易被忽视,但它们可能引发独立的索赔。
对品牌方而言,实践中最重要的权利是署名权。如果摄影师已正式主张其作为作品作者被署名的权利,那么,在未给摄影师署名的情况下,即便已经获得了版权许可,商业性发布该作品同样构成侵权。
对于品牌方而言,实际要点很简单:从摄影师那里获得的版权许可并不能解决人身权问题。形象协议应明确处理人身权问题,并且在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应包含摄影师的弃权声明。
那么,名人可以主动做些什么?
上述是名人在损害发生后可以采取的法律途径。对于任何其身份具有重大商业价值的公众人物来说,问题在于是否有更主动的方式来保护自身肖像权。
注册商标赋予其所有者一项可强制执行的商业权利,该权利无需在每次发生侵权时都去证明商誉、证明消费者混淆或证明损害。它还为许可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使名人对其身份的使用方式拥有更大的商业控制权。
科尔.帕尔默(Cole Palmer)是最能说明这一做法能走多远的近期例子。帕尔默已经为其昵称“Cold Palmer”、他的签名、他的一张脸部肖像照片,甚至他标志性的庆祝动作,都获得了英国注册商标。这些注册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均属于他已具有或拟发展商业影响力的领域,从运动服装到娱乐服务等。
对于考虑此途径的名人而言,关键点在于:商标只能针对申请人有真实商业利益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注册。对于像利帕这样的音乐人来说,这意味着要注册反映其实际活动的类别:音乐、娱乐、巡演、周边商品、服装和香水。不能仅仅为了投机而在不相关的产品类别上注册商标。在英国,一个经过注册的权利组合是远比仅仅依赖仿冒之诉更可靠的基础,而且随着其被积极使用和许可,其价值也会不断增长。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