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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专局G1/19(计算机模拟)最新决定

来源:卡罗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1-04-16 阅读:20

  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委员会于2021年3月10日公布了G1/19(模拟)决定,该决定认为,关于计算机实施发明(computer-implementedinventions: COMVIK方法)的既定判例法适用于计算机实施的模拟。

 

  相关背景

  扩大上诉委员会是《欧洲专利公约》(EPC)下的最高司法机关。其主要任务是确保《欧洲专利公约》的统一适用。

  欧洲专利申请03793825.5涉及用计算机实施的行人人群在建筑物等环境中的运动模拟。审查部门以该发明缺乏创造为由驳回了该申请。主要原因是,审查部门认为该模拟不具备技术性。申请人提出上诉,在其审理过程中,技术上诉委员会3.5.07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112条第1a款就关于计算机实施的模拟的可专利性的三个问题提交给了扩大上诉委员会(T489/14,OJ EPO2019,A86)。

  《欧洲专利公约》第52条第(2)款包含一份"非发明"的不完全清单,即因非技术性而不可申请专利的主题事项。该清单包括"计算机软件"(《欧洲专利公约》第52(2)(c)条)。然而,排除专利的范围仅限于"主题事项或活动本身"(《欧洲专利公约》第52(3)条)。

  计算机实施的发明的权利要求通常由技术特征(如计算机或移动电话)和非技术特征(如计算机程序)混合组成。这种发明称为混合发明。

  欧洲专利局通常使用COMVIK方法(T641/00,OJ EPO2003,352)评估一项混合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这种方法要求在评估发明的创造性时只考虑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有些单独看来可能是非技术特征,但在所要求保护的发明中,可能有助于技术问题的技术性解决方案,从而对发明的技术性做出贡献(例如,控制机器以延长机器寿命的计算机程序)。

 

  主要的考虑因素

  扩大上诉委员会得出的结论是,长期建立的COMVIK方法适用于计算机实施的模拟。其认为,必须根据与任何其它计算机实施的发明相同的标准来评估这种模拟,包括所要求的特征是否有助于发明的技术性。任何不在用于执行模拟的计算机硬件上产生的技术效果,都可以进一步考虑其是否具备创造性。

  本决定所相关的发明涉及一种仅包括数字输入和输出,而不与物理实体进行任何交互的模拟过程(按照提交委员会的表述,是"仅仅是计算机实施的模拟")。扩大上诉委员会指出,计算机实施的发明所要求的某个特征可能对发明的技术性做出贡献,并不仅仅体现在当它以输入(例如物理值的测量)或输出(例如机器的控制信号)的形式与技术效果产生关联时。并非在每一种情况下都需要与物理实体有这种直接联系。特别是,在计算机实施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技术效果(例如,通过计算机或数据传输的具体调整)。

  被模拟的系统或方法是否具备技术性,并非是评估专利申请中基于模拟的特征是否具备技术性的关键。

  如果要求的计算机实施的模拟是设计过程的一部分,这些原则同样适用。

  总结起来,可以说,这个最新决定基本上维持了欧专局迄今为止在计算机相关领域发明中建立起来的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