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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宣布对《竞争法》启动全面审查

来源: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发布日期:2022-11-21 阅读:35

  近日,加拿大政府创新、科学和工业部部长弗朗索瓦-菲利普·商鹏飞(François-Philippe Champagne)宣布对《竞争法》启动全面审查。虽然2022年2月加拿大在颁布的《预算实施法案》(BIA)中对《竞争法》进行过修订,其中包括大幅提高罚款数额,增加互不挖角协议的刑事条款等内容,旨在通过局部修订提升《竞争法》的可操作性。但加拿大政府仍希望从根本上改善《竞争法》的体系框架,实现实质性改革,在此基础上,加拿大政府宣布对《竞争法》启动全面审查。

  此次审查将围绕竞争法框架中所有的关键领域进行,确保《竞争法》能更好地适应于快速发展的现代数字经济。目前,加拿大政府就全面审查《竞争法》向社会公开征求以下主题的意见:

  1.《竞争法》的作用和功能。该法旨在通过保护和促进市场内的竞争来激活经济活力、提升经济效率。具体而言,《竞争法》通过禁止排除、限制竞争的合并、卡特尔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反竞争行为,从而达到为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和产品选择、确保中小型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提升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等一系列目标。但在此次审查中,政府须考虑该法是否需要修改立法目标或重新平衡现有立法目标之间的价值?以及该法在现阶段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如何?

  2.竞争局的作用和权力。《竞争法》授权竞争局只能通过外部裁决者、竞争法庭或法院寻求补救措施。那么,目前竞争局是否拥有识别竞争威胁并及时采取有效行动所需的权力?未来《竞争法》是否应扩大竞争局作为执法机构的作用,拓宽其决定范畴?

  3.补救措施和反垄断民事诉讼机制的有效性。加拿大《竞争法》只对部分反竞争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和行政罚款。同时,在反垄断民事诉讼机制中,个人虽然可以向竞争法庭提起诉讼,却不能获得赔偿。因此在现行《竞争法》框架下,对反竞争行为的补救措施是否足以恢复竞争并消除已造成的伤害?竞争法庭对案件的处理方式是否能达到最佳效果?未来是否需要新的或更有力的工具来增强《竞争法》的法律威慑力?

  4.应对大数据和数字市场的挑战。在日益数字化背景下,对于数据驱动市场是否应该改进或加强竞争政策,针对特定部门增加特定机制或加强现有机制,以更好地处理数字经济领域中的反竞争行为?以及《竞争法》应如何与其他数字治理领域(如隐私和数据保护)实现交叉保护?

  5.其他有利于竞争的政策。除了《竞争法》,政府还可以考虑哪些其他工具来推动市场竞争?在《竞争法》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法律和法规可以在促进市场竞争方面发挥作用?

 

  加拿大政府欢迎各利益攸关方在2023年2月27日之前提交他们对《竞争法》全面审查的意见。加拿大政府创新、科学和工业部长弗朗索瓦-菲利普·商鹏飞(François-Philippe Champagne)表示:“不断改进完善《竞争法》不仅为加拿大公民带来更具竞争力的价格和产品选择,也为工人和企业带来公平的市场。此次对《竞争法》启动全面审查是改善加拿大市场公平自由竞争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