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I就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取消竞争原则的举措发布评论
来源: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发布日期:2022-09-16 阅读:46次
2022年9月6日,美国反垄断研究机构(以下简称AAI)就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以下简称FERC)的最新举措发布了评论。
在能源市场重组时期,FERC不仅颁布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命令和调查(包括电力传输的开放接入框架、区域传输组织、传输成本分配和发电机互联、天然气管道运输的开放接入以及新天然气管道的认证等),还制定了行为标准、信息透明度和市场监测等相关政策,并以此促进竞争。25年以来,FERC将竞争原则融入能源市场监管的努力基本获得了成功,但如今FERC促进竞争的目标似乎正在动摇,其正在回避竞争原则重要程度的问题。这些举措与拜登政府将竞争政策列为首要政策的做法产生了冲突。拜登总统令(the Biden EO)指出在行业合并后,市场竞争已被大幅削弱,因此其提出了一整套解决美国经济过度集中、垄断和不公平竞争问题的政策。同时,该总统令期待在执行政府方针时,FERC、美国司法部(DOJ)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以及其他具有能源和竞争监管职能的机构之间能够开展合作。而FERC最近采取的两项监管举措似乎抑制了竞争并违背了其促进竞争的初衷。
FERC于2022年4月发布了一项通知(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NOPR)即《通过电力区域输电规划、成本分配和发电机互联建设未来》(RM21-17),该提议就更新区域输电规划、成本分配以及发电机互联规则等事项做出了规定,但这项举措同时引起了竞争方面的担忧。NOPR认为新输电设施的成本分配(尤其是区域输电设施)将极具争议,因此会成为该产业发展的阻碍。为解决这一问题,FERC提议恢复联邦政府在建设新输电设施时的“优先购买权”,以达到成本分配的目的。此外,享有这种优先购买权的条件是,现有的输电提供商必须拥有对拟建输电设施的共同所有权。
然而,FERC的NOPR提议将对已实施十多年的新输电政策造成冲击。早在2011年,考虑到优先购买权有阻碍非竞争性输电开发商投资的可能性,FERC就在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1000号命令中取消了联邦政府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此次FERC的新提案被通过,那么FERC将在不考虑独立输电开发商等实体的替代性、竞争性提案的情况下,给予纵向一体化的大型公有企业优先购买权。这类企业通常在批发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力,在经营输电系统时有很强的动机排除竞争,并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
引起竞争担忧的第二个主要举措是FERC在改革其州际天然气管道设施认证政策方面停滞不前。FERC几乎完全依赖于新管道项目的开发商和与该开发商有商业联系的运输公司之间的协议,并将此作为建立新设施的根据。而此类“关联先例”协议有可能导致市场主体规避监管或进行自我交易。
虽然拜登政府的其他行政机构在促进竞争目标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FERC似乎正在朝反方向努力。AAI认为,脱离竞争原则的积极政策,以及在制定促进能源市场竞争政策方面的不作为,都将不利于消费者利益的实现。FERC不应舍弃竞争,而应寻求危害较小、更具创新性的政策方法,以保障可靠、安全的能源供应和基础设施,并促进消费者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