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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预警

震撼美国大银幕的侵权案件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4-12-11 阅读:5

从第一部无声电影到点亮当今电影院的现代奇迹,这些电影作品长期以来一直都是歌颂银幕故事以及为其提供支持的知识产权的绝佳方式。然而,灵感的本质往往涉及人们跨越时间和国界地共享创意。考虑到创新成果可以获得数百万美元的奖励,而且几乎每一个创意项目都会遇到有关法律保护的雷区,因此这些银幕很快就成为了知识产权的战场。

虽然有无数的知识产权案件都与电影有关,但其中有些争议确实是出人意料的,同时还有一部分争端完全称得上是非同寻常。下文将会介绍一些著名电影的幕后花絮,以及知识产权法律是如何持续为表现形式提供支持的。

领先于时代:有关演员面容的案件

在1985年大获成功的科幻电影《回到未来》(Back to the Future)中,克里斯平.格洛弗(Crispin Glover)饰演了主角迈克尔.福克斯(Michael J. Fox)的父亲乔治.麦克弗莱(George McFly)。尽管在《回到未来2》(Back to the Future Part II)中依然有这个角色,但由于合同谈判的失败,上述演员却没有回来。为了继续讲述麦克弗莱的故事,电影制作人对演员杰弗里.韦斯曼(Jeffrey Weissman)使用了面部修复技术,从本质上复刻了这个形象。

据报道,在这部电影于1989年上映后的第二年,格洛弗向环球影城制片厂(Universal City Studios)、安布林娱乐公司(Amblin Entertainment Corp.)以及U-Drive Productions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至少100万美元。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有关演员外表和行为举止的权利,即他们的形象权。

环球影城制片厂反驳道,电影制作人只是在努力实现相关角色的“永久化”,而不是某一名演员。上述角色是一个由环球影城制片厂所持有的且已获得版权保护的实体。不过,尽管如此,格洛弗最终还是赢得了76万美元的和解金,这一判决可能是受到了“使用其真实面部模型来重新塑造角色”这一事实的影响。虽然此案不足以建立起一个法律先例,但它预示了在随后几年出现的有关表演和肖像所有权的争议,特别是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和深度伪造技术问世之后。

有关同意使用和创意监管的争端已经升级,现在人们不仅能够以一种非常精确的方式进行模仿,同时还可以操纵某一个人的形象或声音。在当前的娱乐环境中,这些技术会带来一系列的道德问题,涉及表演、身份以及权利的自身特性。

其中一个典型例子就出现在了2023年的好莱坞罢工浪潮之中,当时演员们对于各大工作室可能会使用人工智能一事表达了自己的反对意见。如果某位演员的“数字版本”可以进行永久性的表演,那么这个肖像背后的人物是否还可以继续对他们的形象保留任何的发言权以及有关其商业用途的控制权?这是否会削弱演员的创作能力和收入潜力,特别是如果接下来的表演已经不再需要他们的参与?如果一名演员的独特表演是无限可复制的,那么它是否就已经失去了价值?这些问题与格洛弗的抱怨是相呼应的,表明人们真正担忧的可能是潜在的形象权,而不一定是造成了影响的技术。

当然,这个问题并不仅限于个人的相貌和表演。在无形元素(例如共享的概念)这个领域中,创意的所有权问题甚至会更加的复杂。正如本文在下一个案例中所证明的那样,问题可能会变得棘手。

两条鱼的故事

2003年,有两条小丑鱼出现在了法国的法院之中,他们分别是来自迪士尼(Disney)和皮克斯(Pixar)动画公司的尼莫(Nemo),以及法国作家弗兰克.勒.卡尔维兹(Franck Le Calvez)创作出的皮埃罗(Pierrot)。这位作者声称,他曾向法国的制片公司展示了自己的儿童读物《皮埃罗.勒.泊松》(Pierrot Le Poisson),并怀疑他们将这一构思透露给了《海底总动员》(Finding Nemo)背后的两家美国电影制片厂。他提到了二者在设计和情节上的相似之处,要求从法国的商店下架有关《海底总动员》的商品,并要求对方就版权和商标侵权问题提供赔偿。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所讲述的故事似乎变得越来越可疑。尽管卡尔维兹的故事是在2002年出版的,也就是《海底总动员》登上银幕的前一年,但是迪士尼和皮克斯指出,人们当时就可以预览这部电影的片段了,而且他们那位身上带着条纹的英雄早在2000年就已经完成了绘制工作。到了2005年,法国的一家法院判定该作者构成了欺诈罪,认定他在设计皮埃罗的事后就已经知道了尼莫,并命令他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法律费用。

尼莫继续享受着四处遨游的旅程。这个来自早期电影世界的故事揭示了一次失败的版权执法工作是如何让历史上最经典的镜头之一得以保存下来的。

有关“起死回生”的电影

在知识产权这个领域中,如何区分灵感、致敬与剽窃行为之间的区别是一件复杂且充满着争议的事情。布拉姆.斯托克(Bram Stoker)于1897年创作出的小说《德古拉》(Dracula)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作为众多现代吸血鬼作品的创作源泉,这部小说中的许多元素本身就是基于一些民间的故事,已经成为一种电影类型。可是,一部新作品在受到侵权指控之前到底可以“借用”多少灵感呢?

不幸的是,对于1922年无声电影《诺斯费拉图:恐怖交响曲》(Nosferatu: A Symphony of Horror)的制作人来说,答案就是他们没办法做得更多。德国制片人和神秘学家阿尔宾.格劳(Albin Grau)被吸血鬼的概念所吸引,但是却无法从斯托克遗孀处获得拍摄改编作品的许可。相反,他制作了一部大量借鉴原著的表现主义电影,改变了一些名字和故事情节。尽管在这部作品中德古拉伯爵变成了奥洛克伯爵,坏蛋们也最终被阳光杀死,但斯托克遗产的所有人并没有选择善待这项创造性的工作,通过提出版权侵权诉讼的方式为这部电影插进了一个“木桩子”。由于原版的德语字幕公开承认了影片的来源,格劳不得不宣布其已破产并关闭了他的制作公司。

在被“斩首”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献祭”环节,德国法院还下令要销毁掉所有有关《诺斯费拉图》的印刷品。似乎在某个时刻,这部电影已经彻底死去并被埋葬,无法再从教堂的地下室中站起来了。然而,随着其中的一份拷贝被运往了美国,事情出现了转机。在那里,版权声明中出现的错误竟然使“德古拉”提前进入了公共领域,这意味着人们再也找不到侵权的理由了。这种命运的转折不仅使这部电影得以存续下来,而且还最终成为了恐怖电影世界中最典型的作品。然而,只有在美国的印刷品逃脱了版权执法者的追踪,这个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更像是一个传说。

尽管在讲述某个故事的过程中通常会借鉴过去的想法,但有些电影本身只是用于叙事目的的衍生品,这一点会让知识产权法走上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纹身带来的麻烦

在于2011年提起的诉讼中,纹身艺术家艾斯.维克多.惠特米尔(S. Victor Whitmill)声称他在迈克.泰森(Mike Tyson)身上留下的作品是“全美国最独特的纹身之一”。制作了《宿醉2》(The Hangover Part II)的华纳兄弟(The Warner Bros.)电影制作人肯定会同意这一观点,因为他们在电影中用这个设计开了一个玩笑,即让其中一位角色在醉酒状态时进行了纹身。

然而,这位艺术家并没有感到好笑。他声称对方“鲁莽”地侵犯了他的版权,并造成了潜在的道德和声誉损害,由此要求法院停止这部电影的发行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使用了受保护作品的问题,同时还暗示了这名艺术家在一定程度上是不负责任的。该观点为有关“合理使用”且原本就很复杂的对话又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上述“合理使用”可允许人们在某些情况下未经许可就使用那些受版权保护的资产。

该电影工作室试图利用这种对于专有性权利的限制条款为其行为进行辩护,声称精准复制纹身只是一种模仿,因此应该是被允许的。法官并不同意这种说法,认定此类使用根本就不是模仿,而是属于侵权案件的范畴。最终,双方在庭外“友好地”进行了和解,影片也如期上映,并留下了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问题。

从多个角度来看,在电影行业中,这种不确定性是知识产权案件产生的基础。艺术层面上的表现形式比知识产权法规发展得更快、更流畅,因此很难根据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定义、限制和保护,尤其是在涉及新技术时。幸运的是,在测量边界时,这些类型的争议可有助于保护电影制作人的权益和聪明才智,并为未来的经典作品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