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日本专利(6)
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2-09-02 阅读:81次
●26针对蓄意或故意侵权人,是否有额外救济措施?律师的意见是否可以作为对故意侵权指控的抗辩?
针对蓄意或故意侵权人,没有额外救济。对蓄意或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立法上一直存在争议,但至今仍未达成一致。因此,虽然律师意见不会影响判定赔偿的数额,但还是建议取得律师意见。
●27专利侵权救济的请求权时效是多久?
从专利权授予到期满,可获得禁令救济。另外,即使在专利期满之后,专利权人也可以要求金钱救济,即损害赔偿和不当得利。专利损害赔偿作为侵权损害赔偿的一种,自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之日起,有20年的诉讼时效,从知悉损害及责任方身份之日起,有3年的诉讼时效。其中较短的诉讼时效适用于侵权索赔。不当得利索赔有10年的诉讼时效。
●28专利持有人是否必须在其专利产品上做标记?虚假标记的后果是什么?
虽然专利持有人应努力为其专利产品做标记,但不作标记也不会受到民事或刑事制裁。但是根据《专利法》,禁止使用虚假或易混淆的标记,否则将受到刑事处罚,而且根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9专利所有人许可专利的合同条款是否受任何限制?
根据《专利法》和《民法典》,专利所有人许可专利的合同条款不受任何限制。不过,《反垄断法》规定了某些合同条款属于非法条款。例如,独占许可的回授或回让条款,被认为有可能违反《反垄断法》。在这方面,建议有关日本专利的许可协议各方参照日本联邦贸易委员会颁布的《知识产权利用的反垄断法指南》(可在www.jftc.go.jp下载英文版)
●30是否有机制可以获得专利的强制许可?
如果某人希望使用某个专利发明,但专利权人并未对外提供,可以考虑请求专利权人或注册的独占被许可人就该发明进行磋商,以获得非独占许可。如不能达成协议,寻求许可的人可以请求日本专利局局长作出仲裁决定。然而,这一程序很少被使用,也没有任何仲裁决定。事实上,请求仲裁决定的情况寥寥无几。此外,《专利法》规定了与从属发明有关的非独占许可和基于公共利益的非独占许可;但是尚未根据这些规定作出过仲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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