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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指南

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马来西亚商标(1)

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2-11-28 阅读:83

●1商标的适用法律是什么?

现在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19年12月27日生效的《2019年商标法》。商标注册处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马来西来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马来西亚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2019年12月27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办理。

●2马来西亚签署了哪些国际商标协定?

马来西亚加入了多项国际协定,包括《巴黎公约》《尼斯协定》《维也纳协定》,以及《马德里议定书》。

 

●3哪些政府机构负责监管商标法?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

 

●4哪些人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商标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法人包括所有能够依法起诉或应诉的机构。合伙企业、公司,协会、俱乐部或工会等非法人团体,以及政府和其他官方机构,可根据1976年《商标法》申请注册商标。也可以作为联合申请人申请。

 

●5哪些内容可以、哪些内容不可以注册商标并受商标法保护?

根据2019发布的新《商标法案》规定,“商标”的定义已扩展为“任何能够以图形表示、能够将某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分的标志”。标志被定义为包括任何字母、单词、名称、签名、数字、设计、品牌、标题、标签、票证、商品形状或其包装、颜色、声音、气味、全息图、位置、运动顺序或其任何组合。因此,声音、气味、全息图、定位和动画等非传统商标只要能够以图形方式呈现,并且能够将商标所有人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新《商标法案》即明确承认并相应地给予保护。商标“使用”的定义也被扩展到含商标在内的非视觉表示以及任何听觉表示。

根据新《商标法案》,可注册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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