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韩国专利(2)
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2-10-13 阅读:105次
●6多个主体可否在同一诉讼中被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可以,有什么要求?是否所有被告都必须被指控侵犯了所有相同的专利?
韩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多被告合并的条件相当宽松,即被告可基于相同的法律权利或义务理由或基于共同的事实基础承担责任的,即可被列为共同被告。诉讼中有多个被告的,对每个被告的判决结果不一定要相同,可以不一样。
在韩国的诉讼实践中,为分散风险,原告会选择先分别提起单独的诉讼,然后在允许的条件下再将诉讼合并。
●7什么情形下,发生在韩国以外的活动可作为专利侵权指控的依据?
要构成对韩国专利的侵权,通常需要在韩国境内制造、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任何侵犯韩国发明专利权的产品或将其进口到韩国。不过,涉及方法专利的,专利法的适用范围可扩大到域外活动。根据韩国《专利法》,专利权利要求中对产品制造方法作出定义的,其适用范围视为扩展到任何以该专利工艺方法生产的产品。
因此,进口到韩国或在韩国境内销售或使用任何以侵犯韩国专利权的工艺方法生产的产品属于侵权行为,即使该工艺方法可能在韩国境外实施。
此外,韩国最高法院认为,即使涉及侵犯发明专利的产品的某些零部件是在韩国境外装配的,但只要可认定该产品实质上是在韩国生产的,仍可认定侵权。要满足“实质上是在韩国生产的”这一条件,需同时具备以下要素:
涉嫌侵权产品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零部件应在韩国境内制造,或者其半成品的大部分主要加工在韩国境内进行;
全部或绝大部分零部件或者半成品应出口到单一实体作最后装配或加工;
通过对半成品进行微小的最后加工或单纯的组装,组合所涉专利发明的要件,产品即可实现该专利发明的效果。
●8什么情形下,可认定等同侵权?
韩国法院认为,如果专利发明与被控侵权的产品或工艺方法之间的技术特征差异根据等同原则(DOE)来判断是非实质性的,即使被控侵权产品或工艺方法并未实际包含与专利中所定义的完全相同的技术特征,也可被认定侵权。要认定等同侵权,需要证明被控侵权产品或工艺方法中包含与专利发明中一一对应且实际或实质等同的全部技术特征。
在韩国,对发明专利的理解和评价,传统上基于三个方面:所主张发明的结构、功能和效果。
因为等同原则的援引发生在专利权利要求中界定的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或工艺方法中技术特征(在结构上)不相同的情况下,因此倾向于把比较的重点放在二者的功能和效果上,而非结构。
等同侵权的认定受到一定规则的限制。
首先,等同原则不适用于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或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构思出的产品。
其次,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等同原则不能被用来重新引入已经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被有意排除在专利权利要求范围之外的装置。
●9可以依靠哪些机制从对方当事人、第三方或国外获取用以证明侵权、损害或无效性的证据?
韩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法院认为除非事先进行证据调查,否则未来可能会出现难以使用相关证据的情况时,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调查证据。如果请求被批准,法院甚至会在提交侵权诉状之前展开证据调查。这类请求仅在未来可能无法调查证据的情况下才会被批准。
为证明专利侵权,专利权人通常依靠在提起诉讼之时可公开获得的证据,因为在诉讼前很难获取对方掌握的证据。一旦有一方当事人提出合理理由,使法院相信相关资料在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掌握之下,法院可以应请求方的请求或者依职权命令控制相关证据的人提交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在诉讼中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证据的各种机制,包括通过在诉讼程序期间向法院提交动议,请求当庭询问证人、出示文件、检查相关场所等来取证。为便于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的书面证据进行调查,前者可向法院提交动议,请求法院命令对方提交在其掌握下或其计划作为证据提交的相关文件的清单。
获取第三人证据开示的最常见机制是向法院提起动议,请求法院命令该第三人提供资料,不过所提交动议中必须指明请求开示的资料,以及被请求进行证据开示的个人或实体。
根据韩国《专利法》,如果特定证据被认为是核实侵权行为或损害所必需的,被控侵权人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交此类证据。不过,法院会通过限制所披露证据的范围和可接触证据的人,尽量防止商业秘密泄露。此外,如果被控侵权人未依从法院命令提交证据,且无正当理由,原告所主张的根据该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情况即视为成立。
在《专利法》修订前,在被控侵权人主张证据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即使该证据是核实侵权行为或损害的关键信息,也很难对其执行法院下达的要求其提交证据的命令。不过,2020年3月开始执行的修订后的《专利法》在此方面进行了改善,有望使得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核实专利侵权和评定损害赔偿的过程更为便利。
●10 专利侵权诉讼在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的审理周期为多长?
专利侵权诉讼从提起诉讼到作出判决的平均用时因案件复杂性和受理法院不同而异。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受理的专利案件数量最多,积累了审理专利案件的制度性经验。在该法院提起的侵权诉讼可在12至18个月内审结。此外,韩国专利法院审理专利上诉案件大约需要8至12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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