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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中试行专利声明制度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日期:2025-05-26 阅读:18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专利产出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在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中试行专利声明制度的通知》。《通知》提出,将在江西部分省级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中,试行建立专利声明制度。

  《通知》明确,首批选择省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专项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试行专利声明制度。后续视制度运行情况,逐步将项目范围扩大至其他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通知》要求,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申请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对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作出声明。声明由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声明。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抓好制度落实,将试行任务转化为制度安排,为江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