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罗尔.谢尔比许可公司起诉哈里奇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5-07-04 阅读:9次
背景介绍
美国第九巡回法院认为,在1974年到2000年这段时间出现在四部电影中的名为“埃莉诺(Eleanor)”的定制福特野马无法根据“托尔(Towle)”测试获得版权保护(上述托尔测试可参见DC漫画公司起诉马克托尔一案的判决结果),而且相关定制汽车设计的许可方也没有违反涉及某些类似于埃莉诺的设计权利的和解协议,从而部分确认并部分推翻了地区法院的简易判决结果以及法官在审判后作出的判决。
本案的被告丹尼斯.哈里奇(Denise Halicki)是三部电影的版权所有者,即《极速60秒》(1974年)、《垃圾侠》(1982年)和《冲天大追辑》(1983年)。哈里奇的丈夫曾指导、制作并营销了1974年版的《极速60秒》,甚至还参与了其中的表演工作。在那部电影中,主角和他团队的任务是偷窃48种不同型号的汽车,而且每辆车都被分配了一个女性代号,例如“唐娜(Donna)”或“凯伦(Karen)”。一辆1971年的黄色Fastback福特野马被命名为“埃莉诺”,主角在整部电影中总共偷窃了四辆车,剧情包括充满戏剧性的警察追捕镜头。《垃圾侠》有一个“剧中剧”的次要情节,即其中虚构的《极速60秒》的导演在虚构的《极速60秒》首映式之前逃脱了对手的暗杀。其中,电影主角驾驶着某个版本的埃莉诺,它看起来就像是那辆在《极速60秒》中展开戏剧性追逐战的跑车,不过这辆车的侧面喷上了一些文字。《冲天大追辑》在基于原版《极速60秒》的轻微改编故事情节中重新利用了前两部电影的镜头,埃莉诺在该部影片中的外形与原版是大致相同的。
2000年,好莱坞影业/华特迪士尼公司根据在1995年与哈里奇签订的许可协议开发并发行了《极速60秒》的翻拍版。翻拍的情节与原版电影相似,只是埃莉诺成为了谢尔比GT-500福特野马的代号,而这辆野马也在该剧高潮部分的追逐战中被主角盗走并驾车逃离现场。在重制版对外发行之后,卡罗尔.谢尔比许可公司授权一家定制汽车店开始生产GT-500E型福特野马。哈里奇向卡罗尔.谢尔比许可公司和汽车店提起了诉讼,指控上述车型侵犯了其版权,以及该车非法复制了埃莉诺的设计。最终,哈里奇和卡罗尔.谢尔比许可公司在2009年就这场诉讼达成了和解。
在双方和解之后,卡罗尔.谢尔比许可公司授权定制汽车店Classic Recreations开始制造GT-500CR型野马。哈里奇认为这违反了和解协议,并联系了相关的车主和拍卖行,对汽车的版权权益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并要求上述汽车改装店停止生产GT-500CR型野马。卡罗尔.谢尔比许可公司随后提起了诉讼,声称哈里奇违反了和解协议并寻求获得宣告性的救济措施。哈里奇以该公司违反和解协议为由提出了反诉,并就埃莉诺提出了版权侵权索赔。双方交叉申请了简易判决,随后地区法院认为埃莉诺无权获得该角色的版权保护。经过法官的审判,地区法院驳回了哈里奇以违反和解协议为由提出的指控,不过也同时驳回了卡罗尔.谢尔比许可公司想要对外宣布GT-500CR型野马并没有侵犯哈里奇权利的请求。
尽管第九巡回法院确认了地区法院关于版权侵权和违反和解协议的裁决结果,但该巡回法院也以“驳回了宣告性救济措施”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针对版权侵权指控,哈里奇认为,根据第九巡回法院的角色版权保护测试,埃莉诺是受版权保护的,正如其在2015年DC漫画起诉托尔一案中所作出的判决一样,当时该法院认为蝙蝠车是受版权保护的角色。根据托尔案的判决结果,在以下情况下,相关角色是有权获得版权保护的:该角色具有“物理性和概念性的品质”;该角色“经过了充分的描述,无论何时出现都可以被识别成同一个角色”,并展现出了“一致、可识别的性格特征及属性”;该角色“特别独特”并包含“一些独特的表达元素”。合议庭驳回了哈里奇的论点,认为埃莉诺算不上一个角色,更不用说是一个受版权保护的角色了。
合议庭首先讨论了埃莉诺是否是一个具有物理性和概念性品质的角色。合议庭表示,尽管第九巡回法院主要关注了物理性品质,但“概念性”品质(例如拟人化的元素、凭借能动性和意志展开行动、展示出感知能力和情感、表达出个性以及与其他角色互动)是同样重要的。该合议庭认为,埃莉诺在托尔测试的第一项测试中就失败了,因为这辆车的行为没有展现出能动性或意志,没有表达出任何感知能力或个性,同时也没有与电影中的主角展开互动。相反,该合议庭只是将埃莉诺比作一个道具,即该部电影中许多得到命名的汽车之一。
接下来,该合议庭探讨了埃莉诺是否得到了充分的描绘,以便无论何时出现时都能被识别成同一个角色,以及它是否表现出了一致且可识别的性格特征和属性。该合议庭的观点是“没有”,因为埃莉诺的外形在各部电影中都发生了变化。后来出现的埃莉诺们也变得面目全非,那些电影中的主角甚至不得不主动介绍这些埃莉诺。就这些汽车所表现出的一致特征而言,例如“躲避警察追捕”和“在激动人心的一跳中幸存下来”的技能,合议庭认为这些特征更容易与驾驶汽车的主角产生联系,而不是埃莉诺本身。
随后,合议庭还考虑了埃莉诺是否是特别独特的,以及它是否包含了独特的表达元素。该合议庭得出结论,埃莉诺算不上特别独特,因为它与在“以汽车为中心”的动作片中出现的任何跑车都没有区别。此外,埃莉诺这个名字是一个通用名称,这与蝙蝠车等“独特且高度可识别的名称”是有区别的。
因此,第九巡回法院认为,埃莉诺“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角色”,而且就算它是,它也无权根据托尔测试获得版权保护。
关于双方的违约指控,具有决定性的问题就是和解协议究竟是禁止谢尔比制造或许可那些复制了埃莉诺独特特征的汽车,还是那些复制了埃莉诺独特引擎盖和嵌入式灯的汽车。地区法院认为,协议应该只是禁止谢尔比制造或许可具有独特引擎盖和嵌入式灯的汽车,第九巡回法院对此表示同意。和解协议包含明确的措辞,禁止谢尔比制造或许可“埃莉诺引擎盖那夸张、凸起的驼峰特征”以及“埃莉诺小型双大灯的具体设计”。该合议庭拒绝采纳哈里奇对和解协议所做出的“过于宽泛的解读”,原告通过利用该协议中的其他条款,试图扩大限制范围。因此,第九巡回法院维持了哈里奇未能证明对方违反协议的判决。
最后,合议庭探讨了谢尔比针对“地区法院驳回GT-500CR未侵犯哈里奇权利的声明”一事所提出的交叉上诉。该合议庭采用了“重新审查”标准,推翻了地区法院的判决。该合议庭认为,在这里,此类声明可以澄清和解决谢尔比与哈里奇之间的法律关系,从而让谢尔比不会因这种不确定性而陷入法庭纠纷之中。合议庭还进一步确认,此类声明与第九巡回法院的裁决是一致的,即宣布“GT-500CR并未侵犯埃莉诺的任何版权利益或违反和解协议”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