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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预警

欧盟法院或将重新审查国际滑冰联盟对欧盟反垄断命令的上诉

来源: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发布日期:2022-12-21 阅读:52

  2022年12月15日,据路透社报道,国际滑冰联盟(ISU)针对欧盟(EU)所做出的反垄断命令而提出的上诉或将由下级法院再次进行审查。欧盟委员会在其2017年的裁决中下令要求国际滑冰联盟取消对参加盈利活动的运动员的“不成比例的惩罚性”处罚。

      2017年12月8日,欧盟委员会反垄断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宣布,国际滑冰联盟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因为依照国际滑冰联盟规定,如果联盟注册运动员参加非国际滑联批准的速度滑冰比赛,他们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自1892年以来,国际滑冰联盟一直是速滑和花滑的管理机构。它对其运动员进行严格的控制,如果其运动员参加非国际滑联认可的比赛,就有权禁止他们参加大型国际滑冰赛事。维斯塔格说,虽然国际滑联在维护运动员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工作十分重要,但他们对运动员的惩罚“只为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阻止其他机构举办赛事”。这些严厉的规则使得职业滑冰者无法从国际滑冰联盟以外的赛事获得收入。因此,独立滑冰比赛无法吸引大牌运动员。由于长期缺乏创新,热爱滑冰运动的粉丝们也难以从中获益。

       在欧盟竞争监管机构展开调查之前,荷兰奥林匹克速滑运动员马克·图伊特尔特(Mark Tuitert)和尼尔斯·克斯特尔特(Niels Kerstholt)曾起诉称,国际滑冰联盟以终身禁赛为威胁,让他们无法参加由一家韩国公司举办的利润丰厚的冰上德比(Ice Derby)赛事。

       国际滑冰联盟与欧盟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有可能成为与1995年涉及比利时足球运动员让·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的法院判决一样重要的里程碑,该判决为球员在欧盟的自由流动铺平了道路。随后,国际滑冰联盟于2020年在卢森堡普通法院对欧盟的反垄断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12月18日,欧盟法院判决国际滑冰联盟败诉,认为国际滑冰联盟“禁止运动员参加非理事机构举办的赛事”的规定违反了欧盟竞争法。

       欧盟法院(CJEU)总审判长阿萨纳西奥斯·兰托斯(Athanasios Rantos)表示:“普通法院的判决确认了国际滑冰联盟规则的反竞争性质,该判决应被搁置。”他说,作为体育赛事的监管者和组织者的实体本身并不违反欧盟竞争法。在某些情况下,体育联盟可以拒绝第三方进入市场,这不会构成对竞争法的侵犯,但前提是该拒绝准入是出于合法目标,并且联盟采取的措施符合这些合法目标。因此,兰托斯建议将该案发回普通法院进行重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