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4号 关于7-苯乙酰氨基-3-氯甲基-4-头孢烷酸对甲氧基苄酯反补贴案的延期公告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发布日期:2019-11-26 阅读:163次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54号
【发布日期】2019-1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18年11月26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9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7-苯乙酰氨基-3-氯甲基-4-头孢烷酸对甲氧基苄酯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