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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批准《数字市场法》:互联网巨头不得强推广告或安装软件

来源:细软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07-19 阅读:73
  当地时间18日,欧盟27个成员国一致批准《数字市场法》。
 
  这部法律对被归为“看门人公司”的互联网巨头企业提出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包括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或并购竞争对手、不得未经用户允许强行推送广告或安装软件,不得将采集的用户数据移作他用等等。违者将被处以相当于该企业年营业额10%的高额罚款。
 
  这部法律最初由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12月提出,去年11月欧盟各成员国经一年谈判就法律条文达成一致。今年3月,欧洲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就这部法律达成协议。本月5日,欧洲议会投票以压倒性多数通过《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最终于当地时间18日得到欧盟成员国一致批准。
 
  下一步欧洲理事会主席和欧洲议会议长将分别签署这项法律,随后在欧盟公报颁布后6个月生效实施。《数字服务法》预计将在今年9月获欧盟成员国批准。
 
  《数字市场法》将限制被认定为“看门人”(gatekeepers)的科技巨头的某些行为,使欧盟委员会能够对其进行市场调查并制裁不合规行为。分析称,法案主要针对谷歌、苹果、亚马逊、脸书等科技巨头。
 
 
  《数字市场法》要求“看门人”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或并购竞争对手、不得未经用户允许强行推送广告或安装软件,不得将采集的用户数据移作他用等。
 
  而根据欧盟理事会公布的新闻稿,最终版本的法案还要求“看门人”必须确保用户退订核心平台服务与订阅一样简单;必须开放大型短消息传递服务平台;必须允许商业客户能访问它们在平台上的营销或广告绩效数据;另外,当“看门人”公司收购或合并其他公司时,必须告知欧盟委员会。
 
  除此以外,“看门人”公司不得根据偏好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排名居前;不得预安装某些应用或软件,也不得阻止用户卸载这些应用或软件;不得在用户安装操作系统时默认附带指定的软件;不得阻止应用开发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
 
  公司在被归类为“看门人”后,必须在六个月内开始遵守《数字市场法》的规则。六个月后,违者将被处以相当于该企业全球年营业额10%的高额罚款,再犯这个数字将上升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