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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知识产权局放宽知识产权权利恢复条件

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发布日期:2022-04-26 阅读:75

        2022年4月20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宣布修改专利法、商标法、外观设计保护法,将知识产权权利恢复条件由现有的“合理理由”放宽为“正当理由”,并于4月20日起施行。此前由代理人一方直接造成超过期限而中断专利、实用新型、商标、设计权的申请、注册、审查、审判程序时,如不属于“合理理由”,无法恢复权利。此次修订后,“正当理由”下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恢复。

  KIPO将在网站发布《知识产权权利恢复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希望恢复知识产权权利的申请人、权利人、代理人等提供参考。《指南》是收集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学界的意见后制定的,内容包括权利恢复申请、权利恢复时间及条件审查、权利恢复审查事例等。

  “权利恢复审查事例”将权利恢复分为自然灾害、人为过失、其他三种类型,并以具体事例进行说明。据悉,韩国期待放宽知识产权权利恢复条件能产生实质性作用,今后也将根据相关学界、专利代理人业界的意见、海外最新动向等,持续更新完善相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