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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关情况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21-04-30 阅读:88

  公安部4月23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具有重要作用,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特别强调:“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大提升大跨越,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综合施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强力震慑,组织全国公安机关连续开展专项行动,侦破一批重特大案件,打掉一批犯罪链条,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严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协同推动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4月20日,公安部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对侵权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发起新一轮凌厉攻势。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局长吕武钦通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仅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危害企业和社会创新发展,妨碍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影响我国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公安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准确把握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定位和战略方向,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势头,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万余名,涉案价值470余亿元。

  2019年以来,公安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组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将原来分散在不同警种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食品、药品领域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等职责整合起来加以强化,并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基层一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近两年来,公安部连续组织开展“昆仑”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侵犯商标、版权、专利和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深入排查线索,开展破案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先后侦破浙江金华“2·19”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河南开封“8·13”生产销售假冒电气产品案、黑龙江大兴安岭“5·29”生产销售假农药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昆仑2020”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共侦破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1万余起,同比上升35%。今年一季度,各地共破案3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200余名,破案数与去年疫情集中爆发的同期相比上升80%。在打击工作中,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理念,对国内外、大中小、国有民营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给予同等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支撑高水平改革开放,不少国内外企业致信感谢公安机关,表示对中国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加充满信心。

  打击侵权假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持续高压严打犯罪的同时,公安部着力加强与各方的协调沟通,共同推动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整体效能。一是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本地相关行政监管、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合作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打击防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已破案件的线索25.1%来自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报和移交。二是加强与立法、司法机关的配合,针对基层一线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分类解决,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法律,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特别是配合《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知识产权犯罪进行系统修订,完善罪状表述,调整入罪门槛,提升最高刑期至10年有期徒刑,彰显了国家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坚决态度。三是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其在投诉举报、配合调证等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组织开展“惠民利企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了解掌握突出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出《依法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项措施》,建立涉企案件快速侦办机制,开展涉企积案清理,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国内外企业反响积极。

  针对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的趋势,公安部秉持“以合作促共识、以合作谋共赢”的工作思路,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2020年以来,围绕46起重点跨国(境)案件开展线索通报、情报共享、协查取证等多层面执法合作。同时,应国际刑警组织邀请,中国公安机关连续参与打击假药犯罪“盘古”行动、打击食品犯罪“奥普森”行动、打击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猎鹰”行动等国际联合执法行动,以实际战果赢得国际社会积极评价,为完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贡献中国力量。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局长吕武钦在回答记者关于“昆仑2021”专项行动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重点内容的提问时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党委统一部署,在深入研判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聚焦健康安全、聚焦科技创新、聚焦文化繁荣、聚焦营商环境、聚焦源头治理的“五个聚焦”工作思路,指导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侵权假冒突出犯罪,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势头,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保障健康安全方面,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以及儿童用品、建筑材料等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领域假冒伪劣犯罪,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服务科技创新方面,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切实保障科技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创新创造积极性,全力服务科技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在促进文化繁荣方面,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切实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激发文化创新创作活力,服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严厉打击各类涉企知识产权犯罪,切实保障国内外、大中小、国有民营等权利人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严明法治来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在推动源头治理方面,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性犯罪,定向组织严打整治,深挖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源头治理。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李剑涛在回答记者关于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突出特点、公安机关如何开展有效打击的提问时介绍,从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情况看,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量大面广。犯罪总量仍处于高位运行,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泛,涉及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用防护物资、儿童玩具、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网络侵权盗版等犯罪活动扩散蔓延,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创造活力。二是涉网犯罪突出。随着电子商务、社交媒体、视频直播及网络支付、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发展,传统的制假售假、侵权盗版等犯罪活动呈现出向网上转移的趋势。三是犯罪团伙化、链条化特征明显。一起案件往往涉及众多领域、多个地区,形成黑色产业链条,有的甚至跨国跨境制假售假。

  针对上述特点,公安部党委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坚持系统谋划、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增强打击实效。一是打主动战,围绕侵权假冒犯罪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坚持网上网下、人力技术结合,调动一切资源力量,充分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加强线索排查、情报研判,主动出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二是打整体战,强化警种联动、区域协作,对跨区域、系列性案件,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坚决摧毁犯罪窝点,坚决查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三是打协同战,加强同行政监管、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行刑衔接,完善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治理的合力。浙江金华“2·19”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就是公安、版权、电影管理部门紧密合作、协同作战的典型案例。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刑警组织发起的联合行动,加强同各国警方的执法合作,有效打击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李剑涛最后表示,对各类制假售假、侵权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利剑高悬,依法严厉打击,同时,也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购物时要选择正规商家和平台,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形成警民携手、共同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

 

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一、浙江金华公安机关侦破“2·19”盗录春节档院线电影案

  2021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食药侦局交办线索,在版权、电影管理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2·19”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9名,查获盗版《你好,李焕英》《唐人街探案3》等多部春节档院线影片,打掉影院盗录主要源头,查缴作案设备17台,实现对线下盗录、线上传播的全链条打击。经查,2020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伙同毛某某多次在影院内盗录院线电影,经视频剪辑后制成“高清”盗版影片,供自己经营的小影吧播放牟利,并通过微信联络、云盘分享方式销售,其下线再通过互联网层层转卖,或搭建网站非法传播。

 

  二、河南开封公安机关侦破“8·13”制售假冒品牌电气产品案

  2020年8月,河南省开封市公安机关根据权利人举报线索,成功侦破“8·13”生产销售假冒电气产品案,打掉制造、销售假冒品牌电气产品犯罪窝点1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现场查获假冒品牌双电源开关等电气产品10余种1200余台,经检测,涉案产品质量不合格。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邓某从上线吴某处购进无牌劣质双电源开关,并购进假冒品牌商标标识,贴标后冒充正品销往10个省市,累计销售金额1000余万元。开封市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物品全部予以追缴,同时根据与行政部门的协作机制,及时将案件情况通报当地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相关单位对安装使用的涉案伪劣产品予以更换,消除安全隐患。

 

  三、黑龙江大兴安岭公安机关侦破“5·29”生产销售假农药案

  2020年12月,大兴安岭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侦破一起制售假农药案,打掉犯罪团伙3个,捣毁生产、存储窝点1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经查,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尹某某、赵某某以各自亲属为骨干结成犯罪团伙,在未取得农药生产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以除草剂为主的假农药,制造并张贴多种商标标识,冒充正规厂家产品对外销售,涉案金额逾亿元。

 

  四、山西太原公安机关侦破“8·1”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0年8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侦破一起制售假冒品牌食醋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现场查获假冒品牌食醋1000余箱、包材5000余件、商标24万余枚以及大量灌装用玻璃瓶等物品。经查,2018年底以来,犯罪嫌疑人成某某等在未经权利人许可情况下,仿制某食醋品牌商标标识,购进包装材料和加工设备,使用廉价食醋灌装生产假冒该品牌产品,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涉案金额250余万元。

 

  五、辽宁朝阳公安机关侦破“1·02”制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案

  2020年8月,辽宁省朝阳市公安机关侦破“1·02”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0名,现场查获假冒11个品牌的商品24万余件,查扣用于制假的生产线3条、机器83台、原材料50余吨,涉案金额逾亿元。经查,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通过自营实体店铺对外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经营数额达4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罗某作为郑某的供货商,其从生产商徐某等人处购进假冒货品,利用网络平台招揽60余名下线分销商,将假冒商品销往各地。

 

  六、上海杨浦公安机关侦破“1·1”制售假药案

  2020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会同杨浦区公安机关侦破“1·21”制售假药案,捣毁生产、仓储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现场查获假冒品牌生长激素类药品4.5万余瓶,涉案金额5600余万元。经查,2019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某生物科技公司内大量加工生产生长激素类假药半成品,销售给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等人。秦某某等人非法订制与某品牌生产激素产品一致的包材和商标标识,自行贴标包装后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

 

  七、江苏南通公安机关侦破“1·13”制售假冒品牌保鲜膜案件

  2020年9月,江苏省南通市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成功侦破“1·13”制售假冒品牌保鲜膜案,查封2家制假不法企业,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扣押假冒品牌保鲜膜成品1353箱、散存膜1.2万支、纸管1.9万卷,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顾某等人在生产销售自有品牌保鲜膜业绩不佳的情况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利用自有保鲜膜生产线,非法制造、储存、运输、销售印有侵权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保鲜膜制品。

 

  八、福建福州公安机关侦破“9·26”侵犯商业秘密案

  2020年8月,福建省福州市公安机关侦破“9·26”侵犯商业秘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邱某、俞某在某技术公司任职期间,违反保密约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窃取公司技术秘密信息,并在离职后与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先后注册成立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技术信息生产相关固件,出售给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林某等人利用邱某、俞某提供的固件生产相关设备产品对外销售,给权利人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九、山东烟台公安机关侦破“5·08”制售假冒品牌手机案

  2020年6月,山东省烟台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侦破“5·08”销售假冒品牌手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捣毁生产、销售、仓储窝点12处,涉案金额逾亿元。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江某等人从各地购进二手手机,通过自行翻新、委托代工商翻新或直接收购翻新手机的方式获取翻新手机成品,并伪造正品鉴定报告,将翻新手机冒充原装正品手机,通过其在网络平台注册的专营店销售牟利。

 

  十、湖北十堰公安机关侦破“7·22”制售假冒品牌发动机配件案

  2020年8月,湖北省十堰市公安机关根据权利人举报线索,成功侦破“7·22”制售假冒品牌发动机配件案,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8名,捣毁窝点9处,查扣4万余件假冒品牌发动机配件。经查,2014年以来,孙某伙同李某等人从张某、范某等人处购进假冒品牌发动机配件,从余某处定做假冒品牌发动机配件外包装,加工成成品后通过其在汽配城的实体店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