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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PHL可以为人们提供高质量的调解服务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1-04-08 阅读:30

  近期,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再一次提升了其所提供的调解服务质量。而为了做到这一点,IPOPHL不仅要求所有人都要在网络上开展调解工作,同时还恢复使用了可帮助有关各方解决跨境知识产权争端的“WIPO Option”程序。

  2021年3月4日,IPOPHL的法律事务局(BLA)发布了《第2020-047号备忘录通告》(即《调解修订细则的修正案》)以及《第2020-048号备忘录通告》(即《IPOPHL诉讼外调解程序细则的修正案》)。而上述备忘录通告已于2021年4月3日生效。

  IPOPHL的局长罗伟尔.巴尔巴(Rowel S. Barba)讲道:“借助这些修正案以及其中非常有价值的新增内容,IPOPHL认为这些升级后的服务应该可以成为当地中小微企业以及外国利益相关方解决各自知识产权纠纷的理想场所以及模式。”

  此前,IPOPHL在2020年5月首次提供了在线调解服务,以确保在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期间仍可以继续向知识产权申请人和所有人提供服务。最终,代理律师以及参加调解程序的有关各方均对这种高效率且具有成本效益的纠纷解决方式表示满意,原因就在于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提供前所未有的便利,同时还可以让他们节约差旅成本以及时间。而且,最重要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时期,这种调解模式可以保障所有人的安全。

  作为负责提升全国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使用率的主要政府机构,菲律宾替代性争议解决办公室(OADR)将BLA所采取的上述措施看成是“一个准司法机构的先锋计划”。

  BLA的负责人纳撒尼尔.阿瑞法罗(Nathaniel D. Arevalo)表示,IPOPHL可能是菲律宾第一个实现从头至尾(即从有关各方提交调解申请一直到签订和解协议)全程在网络上开展调解工作的政府机构。

  尽管人们也可以采取“面对面”的调解形式,但是这需要事先获得BLA负责人的批准。

  同时,IPOPHL恢复使用“WIPO Option”程序也有有利于人们在多个司法管辖区中解决自己有关知识产权的争端。

  借助由IPOPHL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共同建立的“WIPO Option”程序,IPOPHL可以将其受理的调解案件转交给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并由后者协助当事人选择调解人以及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

  为了扩大“WIPO Option”程序的使用范围,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减免了100美元的管理费用,并将选择调解人的费用降低到了4000菲律宾比索,即与IPOPHL的调解费用保持一致。

  纳撒尼尔.阿瑞法罗认为降低费用可以让更多的人仅需要按照IPOPHL的收费标准付费就可以使用到“WIPO Option”这个程序。

  此外,可以借助“WIPO Option”程序解决的争端还包括商标异议、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及技术转让费用的争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