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Latvia)和斯洛文尼亚(Slovenia)实行新修订的商标法
来源:IPcoster 发布日期:2021-02-25 阅读:61次
拉脱维亚和斯洛文尼亚知识产权局最近实行了对其商标法的修订。拉脱维亚商标法的变更于2020年3月6日开始生效,而新修订的斯洛文尼亚商标法于2020年3月29日起生效。
与其他欧盟成员国一起,拉脱维亚和斯洛文尼亚都按照欧盟指令第2015/2436号对其商标法进行了变更。欧盟指令第2015/2436号旨在调整统一整个欧盟的商标体系。
两国商标法进行的最重要修订是废除了对标志表现形式的图形要求。现在,标志可以用以往不允许的替代形式呈现,包括三维、多媒体、全息影像、动作或声音表现形式。整个欧盟也实行了相似的规定,以往一些成员国不许可的非传统标志现在也可以进行注册了。
拉脱维亚
新拉脱维亚的新商标法取代了之前实行的《1999年商标与地理标识法》,从而与欧盟商标法保持一致。拉脱维亚的法律变更涉及若干商标法领域,采用了新型标志,修订了法律规定。
在这些变更当中,新法将允许拉脱维亚以往不许可的认证标志进行注册,还有新型商标——多媒体、全息影像等等。
新法对商标保护范围进行了扩展,将商业经营过程中不可区分标识的应用实例包含在内,即使这些与特定商品或服务并无直接关联,但仍能有损于标志的鲜明特征或者可能会不正当利用标志的声誉。
此外,新法对能够取得商标权并承担后续法律责任的当事人的定义,也进行了扩展,不仅包括之前法律所包含的自然人或法人,也包括能够获取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关联组织。
关于异议诉讼,对国际注册异议的响应时间从三个月减少到两个月。
斯洛文尼亚
除废除图形表示要求以外,变更后的新法还重新定义了否决申请的绝对理由。早期的国家或全欧盟地理标识、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和葡萄酒传统名称现在是否决的绝对理由。
更新后的法律还为异议诉讼中的一个早期商标提供了更简明的定义。特别是,对具有较早申请日期(优先)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的,商标申请必须已注册到期,才能被视为以相对理由否决的依据。
斯洛文尼亚和拉脱维亚商标法的修订,都与欧洲正在进行的统一全欧IP法工作是一致的。通过商标表现形式方面更明确的定义和更广泛的创造性可能,两国希望有更多申请者提交商标保护申请。
编译:雷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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