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之一:James Rodney Gilstrap 法官
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5-03-10 阅读:104次
编者按: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法官对审理的案件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增进对美国司法系统尤其是主审法官的了解,对企业有效应对在美知识产权诉讼尤为重要。近两年粤企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主要受理法院发生变化,相应地涌现出一批新的主审法官。基于此,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将在既往推出的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文章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更新主审法官的身份背景、办案类型、判决结案方式等信息,供企业参考。
(一)个人信息
2011年12月,Gilstrap就任得克萨斯州东区法院法官。其个人信息如下:

(二)案件类型1
2011年至2024年间Gilstrap法官审理的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专利、侵权行为①、劳动争议、合同等领域,其中审理的专利案件最多,高达8700件。专利案件量波动变化较大,2015年案件量到达峰值后骤减并逐年减少,至2019年达到就任以来次低水平,仅高于2011年刚上任时期,2020年案件量再次回升并逐年增长。2
图1 上任以来审理案件数量
图2 上任以来审理案件年度趋势图
(三)主要原、被告
案件涉及的原告多为美国的NPE(Non-Practicing Entity,非专利实施主体);被告则主要集中在大型通信科技类公司,有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苹果公司、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等。主要原告和被告如下所示。
(四)受理案件审理结果
2011—2024年,Gilstrap法官负责审理的案件以和解为主,比重为77%,其次为程序性决议,比重为11%。从专利案件的审理结果来看,案件以和解为主,比重为80%,其次为程序性决议,比重为9%。原告胜诉与被告胜诉占比较少。
表1 上任以来受理专利案件审理结果及所占比重
(五)案件判决情况
专利调查结果中认定存在侵权行为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审判、合意判决和缺席判决这三个诉讼阶段中,认定所涉案件不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则主要集中在审判、简易判决和合意判决阶段。
表2 审判活动中专利调查结果
(六)案件赔偿情况
Gilstrap法官判决的案件中涉及损害赔偿的案件数量不多,但赔偿金额高,其中专利案件的赔偿金额最高,62件专利判赔案件共计赔偿金额约37.72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诉讼判赔案件数量在2020年开始结束下跌并呈回升趋势,与之对应损害赔偿金额随之增加,并在2024年达到就任以来的顶峰值15.87亿美元。
表3 损害赔偿案件及赔偿金额情况
图3 上任以来案件赔偿情况年度趋势图
注释:
1.文中注释详见文末。
2.数据采集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下同。
3.被告胜诉中,各项审判结果占比相加为1%,单项占比较小在此无法显示。
4. “任何审判活动”项下数值为调查结果案件总数的统计。因一个案件可能存在在简易判决有一个调查结果,在审判中也有一个相同的调查结果的情况,该案件在简易判决、审判和任何审判活动中可能会被重复统计,故“任何审判活动”项下数值不一定等于前述6项审判活动数值之和。
①侵权行为(Torts),涵盖了多个非知识产权的侵害类型,案件通常涉及个人或实体因他人不当行为所受到的伤害或损失,并且通常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案件类型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常见的法律行为:
人身伤害:如车祸、医疗过失、工伤等。
财产损害:例如因他人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
名誉侵害:如诽谤或侮辱等。
欺诈:涉及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经济利益。
侵权行为:包括不正当竞争、侵犯隐私等。
②Judgment as a Matter of Law(依据法律的判决):Before a case goes to a jury, or after the jury finds otherwise, a party may ask the court to find a judgment in its favor because the jury has failed to find an adequate evocative basis for the other party in law.According to the 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 a judge may rule directly without a jury when he believes the facts of the case are clear.
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当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时,可以不经陪审团评议,直接作出判决,即“依法律直接判决”。
③Trial(审判):Judgment mad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ordinary procedure of first instance.
依据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判决。
④Open Cases(未决的案件):Cases must be terminated in order to receive a Resolution, so open cases do not have a Resolution.
必须终止案件才能获得解决方案,因此未决案件没有解决方案。
往期回顾
(1)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之一:James Rodney Gilstrap法官
(2)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之二:Alan D Albright法官
(3)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之三:Robert William Schroeder III法官
(4)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之四:Leonard Philip Stark法官
(5)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之五:Amos Louis Mazzant III法官
(6)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之六:Richard Gibson Andrews法官
(7)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之七:Maryellen Noreika法官
(8)美国商标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Gary Feinerman法官
(9)美国商标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Manish Suresh Shah法官
(10)美国商标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Virginia Mary Kendall法官
撰稿人: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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