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InterDigital诉联想的英国FRAND上诉案中汲取的5条欧盟SEP拟议法规经验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4-07-04 阅读:4次
背景:近期,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EWCA)将审理InterDigital公司诉联想的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上诉案(以及联想就逾期付款利息提出的交叉上诉)。估计下级法院的专利许可费低价裁定将很难维持下级法院的专利许可费低价裁定。
新消息:本文简要介绍了英国上诉审理的5大要点,并对欧洲议会匆忙通过的欧盟标准必要专利(SEP)拟议法规进行了分析。
1、其他司法管辖区已做好准备
合议庭的3位法官都明确表示,他们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英国高等法院(实际上是上述英国专利诉讼的下级法院)去年作出了2份FRAND裁决,导致一些专利实施者认为英国会在其寻求降低SEP价值时给予谈判筹码,但EWCA已经准备好纠正这种平衡。
英国的这些诉讼程序进展缓慢,但如果欧盟有效地将SEP拟议法规的实施时间延迟1年左右(根据其规定为9个月,但考虑到需要准备不同的申请,实际上会更长),那么英国这样的司法管辖区就会变得比其他地方更具吸引力。
观看了近期英国上诉审理的人都不会相信,英国法官会对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主导的FRAND裁决敬畏有加。上诉法院将其作为不同意见之一,但依然会做自己的事。
2、FRAND裁决耗费时间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行相比,英国上诉法院要花费大量时间审理此类案件。另一种选择是,法官主要根据诉状和记录形成意见,在庭审上只回答几个关键问题。但在近期的庭审上可以清楚地看到,FRAND裁决本身就很耗时。有许多论点需要提出、反驳和强化。
庭审中甚至没有讨论任何技术问题,比如InterDigital的发明是否属于相关蜂窝标准中特别重要的领域。审理的内容都只是关于对照许可协议以及从中得出的结论。
现在,高等法院往往需要在庭审会后1年左右的时间来撰写判决书。这些庭审需要各方做大量准备工作。设想由EUIPO主导的程序能在9个月的时间内得出可靠结果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3、单一决策者和上诉
这是2个相关的问题:InterDigital公司诉联想案再次表明,将如此重要的商业问题交由单一决策者处理不是一个好主意,至少在没有向3名(或更多)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提出适当上诉的情况下不是这样。
单个决策者的问题在于,在没有专业同行指出错误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在错误的方向上走得太远。在本案中,针对梅勒(Mellor)法官选择了一个许可协议(InterDigital和LG之间的交易协议)作为判决所依据的唯一对照版本,上诉法院难以信服。联想的律师试图为其辩护,称该协议是最好的对照协议,并以其他理由作为后备,辩称可以维持原判。但是,一群决策者采取极端立场的可能性总是比一个人要小得多。
无法对EUIPO主导的FRAND裁定提出适当上诉是一个问题。支持欧盟SEP提案的人认为,侵权法院可以有效地充当上诉法院。但这意味着你可能需要让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多个法院(例如,几个德国地区法院、两个或更多的统一专利法院(UPC)地方分院,也许还有法国和荷兰等司法管辖区的国家法院)讨论EUIPO的同一决定。而且,这绝不会是真正意义上的上诉,而只是对某些不具约束力的机构观点是否让人信服的争论。
InterDigital公司诉联想案是迄今为止英国仅有的3起FRAND判决之一。可以说,这是第一个案例,因为在Unwired公司诉华为案中,法官比尔斯(Birss)法官最初作出的裁定并不严肃,因为比尔斯法官在当时审视了双方的立场,并推定任何一方都会因同样的因素而失败。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对强加给实施者许可的域外范围。因此,这是英国第一起以如何实现FRAND专利使用费率为焦点的上诉案件。Optis公司诉苹果案将是第二起。
英国目前正在建立一套关于FRAND裁决的上诉判例法体系。例如,为如何处理SEP持有者的论据提供指导,即某些协议是由于(事实或被胁迫)的拖延而按照替补FRAND条款签订。
欧盟设想的SEP法规程序不会发展出一套判例法,更不会形成一套上诉判例法。它只会提出一些考虑不周的FRAND裁决,而这些裁决是由根据现阶段尚不清楚的标准选出的调解人作出的。
4、透明度和披露
欧盟拟定法规中的程序不透明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相比之下,英国法院的诉讼程序则非常透明。他们必须保护一些属于商业机密信息的数字,但公开法庭的裁决和诉讼程序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而EUIPO主导的FRAND裁定则不是这样。
取证(获取相关文件)是一个被密切相关的话题。在英国,当事人可以提出信息请求。在松下诉小米案等一些未决UPC诉讼程序的早期阶段,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关键文件只是在法院命令下才摆在桌面上。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无法在诉讼一开始就提出这些要求:他们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发现应该要求提供一些信息。在EUIPO主导的FRAND调解中,则没有足够的时间,甚至可能不会对扣留相关文件的当事人进行任何制裁。
5、中小型企业问题是例外
中小企业很少面临SEP问题,而且实际上从未因SEP而被起诉。媒体ip fray希望看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保护中小企业免受潜在的SEP滥用。ip fray希望看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使中小企业免受潜在的SEP滥用之害,但目前并不存在中小企业因SEP许可问题而倒闭或无法生产产品的明显危险。与此相反的则是游说者编造虚构故事的一些不实之词。
在InterDigital公司诉联想案中,只有一个中小企业许可被提及(也是在近期的上诉庭审中):InterDigital公司与Fairphone公司达成的协议,当时Fairphone公司本应符合欧盟中小企业的范围。Fairphone公司当时的全球市场份额“按价值计算约为0.004%”,因此很明显,InterDigital公司达成该协议只是为了创造一个高额专利使用费的参照对象。
鉴于目前并不存在广泛的中小型企业SEP问题,因此并不急于将欧盟的SEP提案通过为法律。应该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和监督,任何中小企业都不应该被胁迫支付超额FRAND使用费,但欧盟的提案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如果SEP持有者想以中小企业无力承担的诉讼相威胁,仍有多种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例如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包括英国等非欧盟司法管辖区)提起诉讼,并告诉中小企业者无论EUIPO的FRAND裁定结果如何,都不会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仍将不得不应对可能同时在多个地点进行的侵权诉讼。
结论
如果欧盟拟定的SEP法规以现行或任何类似形式颁布,英国等司法管辖区将成为SEP持有人的首选诉讼地。InterDigital公司诉联想案还表明,要想获得FRAND权利,需要比EUIPO的9个月的领导任命程序要花费更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