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研究推进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科技创新立法工作
来源: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4-03-07 阅读:33次
3月4日12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近年来,世界大国之间在5G、芯片、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竞争愈加激烈,一些国家甚至采取制裁、脱钩、断链、去风险等极端手法。请问发言人您如何看待各国在科技领域的竞争?近年来全国人大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娄勤俭表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科技领域的立法主要是《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三部法律。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下一步我们将研究推进科技创新方面的立法,特别是深入研究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科技领域有关伦理、道德、安全等重要问题,不断完善科技法律体系。
专家分析认为,当前,推进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创新立法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因为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新兴领域如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带来的伦理、道德、安全等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障科技创新的健康发展,以及保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安全,国家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
在人工智能领域,立法工作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数据保护与隐私权益: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涉及到大量的个人数据。因此,需要制定严格的数据保护法律,确保个人数据的合法收集、使用和处理,防止数据滥用和泄露。
算法公正与透明度:人工智能算法的决策过程应具备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出现歧视和不公平现象。立法应要求算法开发者提供算法的解释和说明,确保公众对算法的理解和信任。
人工智能安全与监管:针对人工智能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应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建立监管机制,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鼓励和保护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立法应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为了推进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创新立法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强对立法工作的支持和引导,鼓励各界参与立法讨论和建议。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学术界应加强前沿科技研究,为立法提供科学依据和智力支持。社会各界应关注科技创新带来的社会影响,积极参与立法讨论和监督。
总之,推进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创新立法工作对于保障科技创新的健康发展、保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政府、企业、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娄勤俭,男,汉族,1956年12月生,贵州桐梓人,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