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站导航
广东省贸易摩擦应对综合服务平台
(海外知识产权)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贸易摩擦
案件预警
政策法规
应对指南
案例交流
专家智库
首页
通知公告
动态信息
贸易摩擦
案件预警
政策法规
应对指南
案例交流
专家智库
当前位置:首页 > 动态信息
动态信息
关于请于3月1日至31日期间提交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提醒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发布日期:
2024-03-05
阅读:
35
次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3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提交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
2024年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必提交年度报告。
返回
相关信息
有关土耳其专利商标局是否可维护驰名商标的...
如何在柬埔寨为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
在印度注册声音商标的流程
【喜报】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研究成...
IPWatchdog解析中美知识产权权利穷竭情况
珀尔马特称版权局仍在努力在 “雄心勃勃的最...
广东省湛江市市场监管局:优化商标窗口服务 ...
广东已有166个地理标志产品
应对指南
>>
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印度专利(8)
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印度专利(7)
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印度专利(6)
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印度专利(5)
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印度专利(4)
动态信息
>>
中医药“走出去”需立稳根本
进口葡萄酒市场日趋分化
中国纸业期待进博会上觅良机
一带一路建设“能”效凸显
广东省贸易摩擦应对综合服务平台
经典案例
>>
统一专利法院:案件、数据和未来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驳回安可尔健康美...
Pocketpair公司出品的游戏是否侵犯...
德国法院禁令背后的锂电池行业专利...
友情链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美国能源部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
国际电工委员会
国际标准化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海关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友情链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美国能源部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
国际电工委员会
国际标准化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海关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