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专利局局长探讨非洲大陆的区域性知识产权制度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3-03-16 阅读:67次
近期,欧亚专利局(EAPO)局长戈利高里·伊夫利耶夫(Grigory Ivliev)在一本名为《国际事务》的杂志上发表了文章,专门探讨了非洲大陆的区域性知识产权制度。
在20世纪70年代,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一体化进程开始显现。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在1973年签署了《欧洲专利公约》。该条约包含大量用来监管各类发明专利授权流程的一般性规定与细则。非洲大陆现有的区域性组织也在区域性知识产权制度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本文将会详细介绍这些组织所开展的活动。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是恢复区域经济发展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加入了某一区域性一体化集团的成员国也会参与到上述进程。
区域性专利保护制度大幅降低了人们同时在多个国家中提交专利申请所需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只需要用一种语言编制申请文件并聘请一名专利律师来提交申请即可,而由此获得的专利权则可以在多个国家中为其发明提供保护。通过降低经济和时间成本,该模式不仅改善了专利申请程序,同时也实现了各国法律保护制度之间更深层次的互动。此举减轻了发明权利的地域属性,而地域属性可能会对实现共同市场的基本自由(即商品与服务的流动自由以及竞争自由)造成阻碍。因此,针对专利权建立起一种制度机制便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自然结果。
区域性专利组织是在旨在实现特定目标的国际协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往往具有特定的组织结构并拥有国际法人资格。因此,区域性专利组织是国际性的跨政府机构。不过,这是一种非常专业的国际组织,其目的是授予区域性专利,这些专利在各成员国中可以起到国家专利的作用。出于上述目的,区域性专利组织会设立一种专门的机构,即区域性专利局。这些机构会与各成员国的专利局开展密切合作,并以类似的模式开展业务。当然,获得区域性专利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具体费率则会由区域性专利组织确定。
由于不同国家专利局的工作流程基本上是一样的,因此将多个国家联合起来组建一个专门负责在各合作国领土上接收和注册保护文件的单一的专利局似乎也是很合乎逻辑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这个构思随着欧洲专利局(EPO)的设立在欧洲地区首次得以实现。
就非洲地区的组织而言,促使其成立的主要因素并不是像欧洲专利组织(1973年)和欧亚专利组织(1994年)那样。换言之,有关各方建立这些组织的原因既不是为了在已经制定好的法律法规基础上推动单一经济空间的发展或是协调经济,也不是要继续改善工业产权的保护模式,而是为了尽快建立起一套可用来保护发明人权利的法律框架。
因此,非洲大陆建立起了2个区域性的工业产权保护制度。
1962年,12个非洲的法语国家根据《利伯维尔协定》建立了非洲—马尔加什工业产权局。后来,该协议又根据1977年的《班吉协定》进行了修订,并宣布成立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设立这一组织的目的是为了注册工业产权,这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地理标志和植物品种。截至目前,OAPI包括来自非洲大陆的17个讲法语的国家,即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刚果、科特迪瓦、赤道几内亚、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和科摩罗。OAPI的总部设在喀麦隆的雅温得。
OAPI的主要特点是该组织的成员国没有国家专利局,因此OAPI局会履行接收申请、审查申请和集中颁发保护文件的所有职能。由OAPI颁发的所有保护文件的性质都是一样的,并会在全部列出的国家领土上同时生效。
自成立以来,OAPI一直所依靠的就是各国要联手建立起平衡且高效的知识产权制度以保护和提升该地区创新和创意产品价值。OAPI的主要优先事项以及其战略计划基础就是要支持成员国战略性地使用知识产权来刺激技术、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此,该组织正在与所有成员国的大学、研究中心、中小型企业进行合作,以使它们能够提高对技术和商业创新工作的贡献度,这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企业竞争力来讲是必要的。
目前,OAPI正在与各个生产者社区进行着合作,通过使用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来为非洲地区的产品增添价值。非洲拥有大量高质量的区域性产品,其商业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被低估了。OAPI的目标是通过促进整个地区高效和战略性地使用知识产权制度来改变这种状况。
OAPI所有活动的核心要素都是要帮助成员国引进能够支持其经济发展的现代技术。
OAPI所取得的重要成就之一是成立了OAPI高级上诉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准司法机构。由此,有关各方可对该组织作出的决定提出上诉,例如对第三方提出的异议所作的决定等。这个高级上诉委员会是OAPI内部的一个独立机构,由6名法官组成,其中所有的法官都来自于OAPI的成员国。同时,OAPI还设有OAPI调解与仲裁中心。
OAPI历来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的发展以及知识产权知识的推广问题。2004年,以OAPI前总干事命名的丹尼斯·伊卡尼(Denis Ekani)知识产权学院成立,并在OAPI的体系中成功运作。该学院的任务不仅限于培训专家,同时还要进行科学研究并发表其成果。OAPI学院所取得的重大成果之一是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举办的、为期2年的知识产权硕士课程在国际层面上获得了认可,上述课程可以提供国际硕士学位。
为了帮助非洲的英语国家,自1973年以来,WIPO和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旨在为这些英语国家建立起专利制度的工作。随后,有关各方于1976年12月在赞比亚卢萨卡市决定正式建立这一制度。《关于建立非洲英语国家的地区工业产权组织的协定》于1978年2月15日生效。自1985年12月起,该组织更名为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目前,该组织共有22个成员国:博茨瓦纳、佛得角、冈比亚、加纳、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马拉维、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拉利昂、塞舌尔、索马里、苏丹、坦桑尼亚、乌干达、斯威士兰、赞比亚、津巴布韦。ARIPO的总部位于津巴布韦哈拉雷。
该组织立法的特点之一是其会不断扩大受协定保护的主题范围。最初,ARIPO为发明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提供法律保护(1982年的《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哈拉雷议定书》)。后来在1999年,该议定书又增加了一个新的主题,即实用新型。有关商标和服务商标保护的法律在1993年根据单独的《商标班珠尔议定书》引入,并适用于12个成员国。2015年,有关各方签署了《保护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表现形式斯瓦科普蒙德议定书》,该议定书适用于8个成员国。同年,《保护植物新品种阿鲁沙议定书》也完成了签署工作,并得到了2个成员国的批准,不过迄今为止尚未生效。2021年,有12个成员国签署了《坎帕拉版权及相关权自愿登记议定书》,不过也没有生效。
ARIPO的成员都是在工业产权主题法律保护领域中拥有自己的立法的国家,因此这会在相关的法律文件中不可避免地留下一些印记。ARIPO这套体系并没有提供一种可以在所有成员国领土上生效的单一保护文本。根据ARIPO的专利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向ARIPO提交申请,指定要寻求保护的一个或多个国家。随后,ARIPO会开展形式审查,如果申请满足了相关要求,那么该局会通知专利申请人和指定的缔约国。随后,各国将会根据相关的法规开展实质性审查。6个月之后,ARIPO会将专利注册记录在专利登记簿中。
注册商标的程序也与之类似。商标审查的时间一般是9个月,ARIPO会在登记簿中公布信息。随后,申请人需要在3个月之内支付相关的费用以获得证书。在注册后异议程序中出现的争端需要根据各国的立法进行审议。
ARIPO将自己定位为卓越的知识产权中心,这是因为其通过与成员国、利益相关方以及战略伙伴开展合作而获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知识与见解。伴随着技术与知识经济的发展,ARIPO准备通过使用创新型知识产权服务来实现包容性增长以及可持续的发展,并以此来带动其自身的发展。
ARIPO的《2022年至2026年战略规划》反映出了其希望在各成员国以及整个非洲大陆中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与转型的愿望。上述规划是在对实际情况进行深入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密集协商而制定出的,这保证了其能够实现既定的目标。此外,规划还充分了解并分析了各成员国的需求以及这些国家的政治框架。上述战略考虑到了在全球暴发疫情的这段过渡时期中的宏观经济前景和挑战,并与1976年的《卢萨卡协定》、非盟的《2063年议程》以及联合国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保持一致。
该组织的发展计划旨在扩大知识产权空间,并确保知识产权能够为非洲的繁荣作出贡献,推动各部门在技术、工业、农业、能源以及区域一体化等领域中进行创新,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
ARIPO为大学的教育计划提供了支持,并成立了ARIPO学院。预计该学院将会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帮助下最终转变成为一个区域性的培训中心。在履行其职能时,ARIPO学院会力求提高人们对于非洲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解程度,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培养专业人士、促进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人力资源的开发、为非洲地区制定出知识产权培训计划与模块,开展调查研究,向公众提供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信息以及与世界各地的其他知识产权中心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并开展合作。
ARIPO推出了在线公报,还与WIPO一起举办了年度区域研讨会。2015年3月,ARIPO专利信息交换平台正式启动。通过与WIPO以及韩国政府开展的合作,该组织推出了电子在线服务,以加强专利信息的获取和交流。
由于ARIPO的战略目标之一是要加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区域和国际间的合作,ARIPO与全球众多专利局进行了互动,这包括EAPO和日本、韩国和美国的专利机构。自2020年以来,欧盟一直在资助非洲知识产权与创新项目(AfrIPI),旨在支持欧洲的申请人开展知识产权注册、管理与执法工作。ARIPO还与EPO共同开展了ARIPO地区专利审查培训(ARPET)。
该地区各国所开展联合行动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区域一体化的程度。制定出相应的规范是开展多边合作的基础。得益于在现阶段采取的众多举措,目前出现了一个涵盖知识产权各个领域的条约库。国际条约对几乎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都作出了规定,这些协议的缔约方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由此,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得以形成和发展。
国际组织主要是负责制定和实施用于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最低标准的条约,而区域性组织则正在扩大和深化本区域内的合作,使全球标准能够适应当地的现实情况。同时,国际组织还会开展注册活动,交流经验和信息,开发人力资源,收集统计数据,编制知识产权调查报告以及,最重要的是,为探讨当前出现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的问题提供一个论坛。
2022年11月底,欧亚和非洲区域组织的负责人举办了双边会议,一致指出了维护区域组织之间长期存在的友好与合作传统的重要性,并表示有意强化共同开展的项目。有关各方已经制定出方案并正在就涉及实施联合教育倡议,加强专家之间的对话(特别是关于商标的区域性保护的对话)以及区域性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制度的双边合作计划进行磋商。
欧亚大陆和非洲大陆各区域组织之间的高效合作无疑将会继续下去,以造福其成员国、创新者以及不同的部门。(编译自www.eapo.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