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局变更专利分案申请流程
来源: IPtoday 发布日期:2023-02-14 阅读:333次
据日本专利局(JPO)2月13日讯,JPO将从2023年4月1日起,对专利母案申请的待审分案申请实行中止审查。
背景
在分案申请中,在母案申请被驳回后,对于根据不服母案驳回结果请求提出分案申请的,根据母案申请的前置审查或者审查结果进行分案申请的,审查上会比较便捷。另外,能够根据母案申请的驳回的结果来讨论如何应对分案申请,可以为申请人或代理人作出更有效的分案申请策略。
一、概况
2023年4月起,申请人或代理人提出的部分符合日本《专利法》第54条第1项的分案申请,在母案申请的前置审查或者审查结果出来之前,该分案申请的审查将被停止。
图源:JPO
此外,关于在申请实行中止审查期间,可以依照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二款及第3款第10项的规定,在计算中扣减相应可以延长的期限。
二、符合资格的申请
在2023年4月1日或之后提出审查请求并且尚未审查的申请,并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申请是母案申请被驳回后分案的分案申请;
(2)已就母案申请提出不服驳回决定的上诉请求,且母案申请正在前置审查或属于不服驳回决定的上诉。
(3)处于母案申请的前置审查或者审判结果的其他情形【1】。
三、手续
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在相关的分案申请的审查请求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以下的两项手续:
(1)提交日本《专利法》第54条第1款符合该分案申请情况的说明表格【2】
(2)递交专用表格来说明该分案申请的情况符合日本《专利法》第54条第1项【3】
四、申请提出后的流程
根据申请内容判断分案申请是否符合后,JPO将通过邮件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结果,并生成回复记录。如果适用于分案申请,分案申请的审查将暂停至母案申请中出现下列三项中任何一项情况的三个月后:
(1)在前置审查中向申请人送达专利核定的副本
(2)在驳回决定不服审判中,向申请人送达最初的裁决副本【4】
(3)审判请求被撤回或驳回
如果由于上述三项中的任何一项导致中止期结束,JPO将发送一封电子邮件说明情况并创建回复记录。中止审查后,分案将在与普通分案申请一样进入相同的等待审查期后再开始审查,起算时间为上述三项中有其中之一发生日起计算。
注释:
【1】例如,当权利要求的陈述明确不包括特定发明的特定事项时,例如“说明书中记载的发明”,则不满足(3)的要求。但是,在其他情况下,原则上视为满足(3)的要求。
【2】表格将在操作实施前公布提供。
【3】表格将在操作实施前公布提供。
【4】不包括因撤销审判决定的诉讼而重新开庭的上诉审判中的审判决定。
(来源:J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