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日起!向EUIPO提交证据新规则开始实施
来源:IPtoday 发布日期:2022-12-24 阅读:71次
据欧盟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EUIPO”)12月14日官网讯,从2023年2月1日起,在使用数据载体设备,如USB闪存驱动器、笔式驱动器或类似的存储设备提交证据时需要符合新规定要求。
新出台的规则属于11月29日发布的《EX-22-7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的一部分内容。《决定》中对向EUIPO提交证据所使用的电子文档的规则进行了数项修改,变化包括:
这些新出台的修改内容涉及提交证据的电子文档形式变化,目的是为了减少通讯延误,并使新规要求尽可能地与通过用户端的电子通信保持一致。如果用户未能遵守新规有可能导致提交的证据被忽略。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提交方没有提供符合《决定》要求的电子文档,EUIPO会认为该附件或附件的某些部分未提交,并且不会提醒当事人进行补正。如果数据载体设备中的附件符合《决定》的要求,EUIPO将把相关附件上传提交到电子文件(DAS)。如果数据载体设备里所有文档的总大小超过1Gb,虽然EUIPO会接受数据载体设备,但有可能由于技术限制原因,EUIPO没有义务将数据载体设备中的内容上传提交到电子文件中。
数据载体设备中仅限储存标准的静态PDF文件。所谓的静态PDF文件是指:不能被收件人修改或变更结构、内容和布局的PDF电子文件。《决定》中进一步详细说明了哪些文件不属于静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