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24日起生效!新西兰更新植物品种权官费及保护条例
来源:IPtoday 发布日期:2022-12-22 阅读:69次
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12月20日官网讯,继2021年11月新西兰特别委员会对新的《植物品种权法案》进行汇报,新版本已于2022年11月16日通过第三轮议案宣读,并于今年11月18日获得批准,成为《2022年植物品种权法案》(以下简称,新法案)。此外,与新法案适配的《2022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22年12月22日在新西兰立法网站上公布。
据悉,新法案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怀唐伊条约》宗旨对植物品种权(以下简称,PVR)费用以及当前PVR制度的收费模式进行了新一轮调整,进而确保新西兰在国际贸易中受《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渐进协定》(CPTPP)规定的义务得以更好地实现。
IPONZ表示,除新法案第5部分第3小节的内容外,新法案及新条例将于2023年1月24日起生效,主要调整具体如下。
新法案将依据最新PVR保护国际协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以下简称,《UPOV公约》)1991年文本所规定的专有权施行,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育种者在涉及受保护品种繁殖材料的授权范围,包括销售或其他营销、进出口以及为繁殖而进行的调整;
2.将育种者的可授权品种权利扩展至由原始品种派生、但同时却保有受原始品种基因型或基因型组合控制的基本种特性的表达,亦即“实质性派生品种”;
3.在某些情况下,育种者可对经由使用受保护品种的繁殖材料获得的收获材料(包括整株和部分植株)进行授权;
4.在不延及农场土地上另一农民生产的繁殖材料的情况下,《UPOV 公约》的非强制性例外允许农民为繁殖目的,在自己的农场土地上以自种自收的形式续种,使用受保护品种。(因为按照惯例,其收获材料不能用作繁殖材料。)
5.对自由行使育种者权利的行为施以公共利益为准的监督和限制。
新法案将根据Wai 262报告的建议进行修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一个毛利植物品种委员会以支持育种者与新西兰传统概念kaitiaki进行自然资源管理早期合作,进一步评估PVR授权对kaitiaki关系的影响,并对其中的某些申请是否应该进行作出决定;
2.在处理本地植物品种或对毛利人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物种时,对育种者出台新的披露要求;
3.若Kaitiaki利益受损,育种者可拒绝进行PVR授权。
此外,随着新法案及新条例在2023年1月24日生效,PVR制度的收费架构也将于该日同步生效。自2002年以来,PVR费用一直没有更新,以致于IPONZ的收费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新费用表格经IPONZ审查,于2021年完成PVR费用的部分业内人士专业咨询以形成基础文件,于2022年4月13日至5月20日期间向公众征求对PVR费用的一系列拟议变更的反馈,并在2022年12月15日与新法案及新条例获得内阁批准,拟议的费用和费用结构进一步完善并纳入到PVR法规中,预计将与法案一同实施。相关咨询文件和意见书摘要可在MBIE网站的《1987年植物品种权法》审查部分进行查阅。
新西兰2023年PVR生效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