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知识产权局就立体商标显著性评判和互联网上外观设计公开认定标准发布两项共同实践做法
来源:华孙欧洲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1-02-22 阅读: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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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察立体商标的显著性时首先应注意其是否能够实现商标的基础功能,即是否能清晰、无混淆地标示其对应的商品和/或服务的来源,并将其与其他来源区分开来。评判显著性时还应考虑该商标所寻求保护的商品的内容,并结合市场实际来考察相关公众的认知情况。
根据CP9,对立体商标显著性的评估可以分为下述两个步骤。
步骤一:识别立体商标的所有构成要素(例如文字、图形、颜色及前述要素的组合)及其自带显著性,并特别注意前述要素在形状上呈现出来时的尺寸、比例、对比情况以及所在位置等;在颜色和颜色组合的情形下,不同颜色在特定形状上的排布也是值得考虑的。
步骤二:对立体商标的整体显著性进行评估。这一评估需要建立在形状和其他要素结合所形成的整体印象的基础之上,并同时考虑相关商品以及受特定市场实际情况影响的消费者的认知情况。
信息来源:http://www.huasun.org/ipnews/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