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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与老挝签订的验证协议正式生效

来源: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 发布日期:2025-05-16 阅读:7

      2025年4月1日,欧洲专利局(EPO)与老挝之间的验证协议正式生效,这份协议能够让那些已获得授权的欧洲专利根据老挝的专利法在老挝境内生效。

      一、通过单一欧洲专利申请获得广泛的保护

      根据该协议,欧洲专利申请和在老挝完成验证的专利将具有与老挝国家专利相同的效力。EPO与老挝工商部下属的知识产权局之间的技术合作将有助于加强该国国家专利制度的发展并进一步促进创新。欧洲专利的验证也是帮助老挝吸引外国投资的重要因素。

 

      该协议最初于2024年5月13日签署,是第六个此类协议,也是东南亚地区签署的第二个生效协议。该协议是EPO与摩洛哥、摩尔多瓦、突尼斯、柬埔寨和格鲁吉亚之间达成协议之后签署的。随着上述六项验证协议的生效以及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扩展协议相继实施,可以基于单一欧洲专利申请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数量已增加到46个。

      二、关于验证协议

      根据验证协议,EPO与非成员国、发明家和企业之间最先进的合作形式,可以使用EPO的高质量专利授权程序,通过简单、经济高效的程序在欧洲以外的地方验证其欧洲专利。除了使国家市场对欧洲专利持有人更具吸引力外,验证协议还可以支持外国投资和技术转让,同时加强国家创新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