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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闪存装置及其元件“337”调查案件分析

来源:专品汇--江苏省应对美国337调查公平贸易工作站 发布日期:2020-01-07 阅读:75

  2016年12月6日,美国内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Memory Technologies, LLC)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并且于2016年12月12日补充了其立案申请内容,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特定闪存装置及其元件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2017年1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闪存装置及其元件(certain flash memory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案件号337-TA-1034。中国企业晟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SanDisk SemiConductor (Shanghai) Co., Ltd)被指定应诉。

  涉案专利分别是RE45542、RE45486、7565469、9063850和8307180,如下表所示。这些专利的原专利权人是诺基亚公司,2013年,在手机市场遭遇“滑铁卢”的诺基亚开始出售专利,内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了诺基亚的一批“存储设备”相关专利,包括涉案专利7565469、9063850和8307180以及7278033、7257669,成功收购诺基亚的专利后,内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7278033、7257669专利再版,即涉案专利RE45542、RE45486。目前,内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具有80多项存储设备专利申请,并拥有一批核心专利。

表1 337-TA-1034涉案专利分析

专利号

专利名称

同族数量

中国同族

RE45542

Method and a system for determining the power consumption in connection with an electronic device, and an electronic device

用于确定与电子设备相关的功率消耗的方法和系统、以及电子设备

9

CN03807010.3

RE45486

Method for addressing a memory card, a system using a memory card, and a memory card

8

 

7565469

Multimedia card interface metho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and apparatus

多媒体卡接口方法、计算机程序产品和装置

15

CN200580043855.1

(有效)

9063850

Extended utilization area for a memory device

存储设备的扩展利用区域

15

CN200980106241.1

(有效)

CN201510093389.3

(审中)

8307180

Extended utilization area for a memory device

存储设备的扩展利用区域

15

CN200980106241.1

(有效)

CN201510093389.3

(审中)

  专利纠纷在移动设备领域十分常见。我们关注此案件的进展同时,更多的注意力需要集中对行业的发展和影响上。近几年,移动设备领域日渐成为专利纠纷最频繁的领域之一,大牌厂商之间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而专利在这场拉锯战中,逐渐成为筹码,成为制胜的关键。在此,我们对国内存储设备专利申请人排名情况进行检索,这些企业需要对行业内的专利纠纷倍加关注,同时需要加大专利申请和布局,保护自己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

表2 国内存储设备专利申请人排名

 

排名

企业名称

专利申请量

申请人国别

1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2215

韩国

2

东芝株式会社

969

日本

3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926

中国

4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907

美国

5

英特尔公司

869

美国

6

宏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56

中国台湾

7

海力士半导体有限公司

585

韩国

8

索尼公司

558

日本

9

富士通株式会社

549

日本

10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485

美国

 

  通过专利申请人排名情况可以看出,各大牌厂商在华专利申请数量非常庞大,一方面反映出,移动存储设备领域内的竞争非常激烈,各大牌厂商不仅非常注重对其国内市场的保护,对中国市场亦是非常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中国企业在移动存储设备领域的,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的竞争实力非常突出,而国内企业中,除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外,与国外大牌厂商抗衡的企业数量太少,缺乏专利申请和专利布局,是制约国内企业在专利纠纷中占据有利地位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