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公司应诉美国化油器“337调查”获胜
来源:瑞安论坛 发布日期:2019-11-20 阅读:212次
瑞星公司应诉美国化油器“337调查”获胜
一、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31日,浙江省瑞安企业瑞星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成功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诉讼中取得胜利,是全国唯一应诉“337调查”的化油器专利案件并获胜的企业。
本案始于2018年6月,美国Walbro公司借助中美贸易摩擦,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指控包括瑞星公司在内的中国多家企业对美出口、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化油器产品侵犯专利,请求发布普遍排除令及禁止令。
2019年8月12日,ITC首席行政法官发布了初裁判决,判决Walbro败诉,瑞星公司新结构产品获得美方认可不侵权。Walbro不服初裁判决,要求复审。10月11日,ITC发布终裁通知,维持了初裁判决,调查由此终止。
二、应诉情况
瑞星公司是“国内第一、全球第三”的通用汽油机化油器制造龙头企业,公司80%以上产品直接或间接出口美国,以优质产品质量及服务,促使美国客户逐渐把订单从美国Walbro公司(全球第二大企业)转移到瑞星公司。
一般来说,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确实存在侵权或者侵权的事实,另一类是通过挑起知识产权纠纷达到其他目的。而此次,向来注重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瑞星公司,遭遇的显然是后者。
跨国诉讼有巨大的诉讼成本。参与诉讼至少需要200万美元。跨国诉讼需要聘请国内和国外两方律师,美方律师每小时按数百美金计算,仅律师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不同国家法律间存在差异,在诉讼时间方面,跨国诉讼通常也无法速战速决。
由于跨国诉讼时间长、费用高,国内其他6家涉案企业都放弃应诉,如果瑞星公司也不诉讼,一旦ITC发布普遍排除令,中国所有涉案企业产品都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全国化油器行业将遭受巨大损失。
时任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学祥是对接企业的助企干部。他得知这一让企业愁眉不展的跨国诉讼案件后,积极为瑞星公司出点子,让瑞星公司向打过国际官司的企业取经,并和同类型的企业抱团,共同应诉。他联系上市商务局局长,市商务局立即介入,并把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向上级商务部门反映。
虽然跨国诉讼面临种种困难,但不管多大的问题都可以分割成为几个问题,一个个去攻克,用科学的方式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瑞星公司面前的现状是,他们产品在美国市场占超过80%的份额,不应诉,企业将丢掉市场,一时间难以转型,并面临巨额赔偿,将负债累累难以为继。经过多方利弊分析,瑞星公司决定进行应诉。
在确定应诉方案后,为对接上级商务部门获得更多的应诉资源和律师渠道,商务局负责人陪同瑞星负责人拜访公平贸易处专家,多次为企业与专家沟通交流搭线牵桥。跨国案件手续负责,市商务局派驻业务干部林圣锋提供一对一全程保姆式服务。跨国官司费用惊人,他们还帮企业了解有关扶持、减免政策,争取为企业减轻负担。
“在帮扶企业的过程中,最难的是律师团队的选择沟通、应诉材料和方案的准备。”林圣锋说,337调查对美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制衡手段,他们必须找到专业高效的律师队伍来应对。通过比较,瑞星公司最终聘请的是有着丰富的337调查诉讼经验、业绩非常出色的律师团队,结果也证明这个团队为企业寻得了关键性证据。
近一年来,瑞星公司从化油器美国337法案全国应诉会议、律师团队的接触选择、应诉方案的确定、抗辩准备等,过程中开过大大小小会议200多次、接触过专业律师团队15个、耗费律师3273工时、翻译应诉材料4000多页。期间,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商务部门给予了热情关心和支持,也让企业更加增强了信心和勇气。
三、评议
瑞星公司的成功应诉,在全球业界前面证明了中国企业自主研发的实力!更为可喜的是,瑞星公司对自己技术和产品的自信和应对“337案件”坚韧不拔的企业精神,获得了美国企业青睐,订单不降反增,2019年1至9月份出口实现逆势上扬,同比增长15%以上。公司的化油器调节油针偏心圆结构还取得了美国发明专利。
苏正旺认为,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是瑞星公司胜诉的关键和底气。当前,瑞安广大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品质都有了长足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也必将会遇到竞争对手的挑战,而瑞星公司的理念和做法非常值得学习借鉴。同时,企业在遭到贸易纠纷时应冷静沉着应对,市委、市政府会始终和企业一起,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