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TV盒子”因专利侵权被判赔偿3.387亿美元
来源:知产前沿 发布日期:2023-07-25 阅读:24次
当地时间7月22日,在经历了四天的庭审后,得克萨斯州的联邦陪审团裁定谷歌的视频播放产品“TV盒子”(Chromecast)侵犯了Touchstream Technologies的投屏专利,谷歌须向Touchstream支付3.387亿美元的赔偿金。据悉,该赔偿金仅占谷歌母公司Alphabet今年前三个月总利润(150亿美元)的2%。
此次纠纷的三项核心专利是8,356,251、8,782,528与8,904,289。Touchstream表示,其创始人David Strober在2010年发明了这项技术,2011年,Touchstream曾与谷歌接洽,希望有机会就其专利技术进行合作,但谷歌拒绝了合作申请。随后,谷歌于2013年发布了Chromecast媒体流设备,抄袭了其创新成果,除此之外,谷歌的Home和Nest智能音箱以及具有Chromecast功能的第三方电视和音箱也侵犯了其专利。
谷歌辩称,其并未侵犯Touchstream的任何知识产权,且这些专利是无效的。此前,谷歌曾在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多方审查中质疑这些专利的有效性,认为这些专利是基于显而易见的在先发明。委员会同意审查这些专利,预计将在9月或10月对其有效性做出最终决定。
本案还没有作出终审判决。谷歌发言人何塞·卡斯塔内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强烈反对这一判决。谷歌始终独立开发技术,并以自主创意进行竞争,我们将提起上诉。”
今年早些时候,Touchstream对得克萨斯州的有线电视提供商Comcast、Charter和Altice也提出了类似的诉讼,这些案件仍在审理中。(来源:The Regi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