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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宁德时代在德胜诉,对日企电池专利无侵权

来源:IPtoday  发布日期:2023-02-15 阅读:95

  近日,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裁定汽车制造商欧宝(Opel)和中国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宁德时代(CATL,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胜诉;法官裁定这两家公司没有侵犯MU Ionic(MUIS,MU Ionic Solutions Corporation)的汽车电子电池专利。该诉讼被视为试水案例,对于其他使用宁德时代电池的汽车制造商如果日后遇上类似的诉讼,将具有参考意义。

  一、原告

  

       二、被告

 

 

 

      三、涉案专利

EP 1939971

Lithium secondary cell and nonaqueous electrolytic solution for use therein

锂二次电池以及其中使用的非水电解液

 

涉案专利说明书首页

 

  四、案件号:4c O 53/21

  五、法院信息: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4C民事庭

  六、法官信息:Sabine Klepsch

  七、诉讼相关内容:新能源汽车电池(e-battery)、专利

  2023年1月底,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驳回了专利权人MU Ionic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判定被告宁德时代和德国汽车制造商欧宝并未侵犯MU Ionic专利号为EP 1939971的专利。MU Ionic是日本三菱化学与宇部兴产的合资企业,主要生产锂电池的电解液。

  MU Ionic向杜塞尔多夫法院要求禁令救济、信息和账目提供以及销毁侵权产品。MU Ionic认为中国锂电池制造商宁德时代的电池中电极的化学成分侵犯了涉案专利。涉案的EP 1939971号专利主要保护内容为锂二次电池和在电池中使用的非水电解液。同一时间,宁德时代和欧宝分别向联邦专利法院提起了针对涉案专利的无效诉讼。 

  据报,欧宝在其Corsa-e、Zafira-e和Vivaro-e系列的车型中使用了宁德时代的电池。与大众、戴姆勒两家汽车巨头相比,欧宝在欧洲是一家规模小得多的汽车制造商。本次针对欧宝的诉讼可能被视为针对其他汽车制造商提起电子电池相关诉讼的试水案例。目前,宝马和戴姆勒也有使用中国制造商的电池。德国虽然拥有强大的汽车工业,但目前涉及电子电池技术的诉讼是相当罕见的。本次诉讼或对日后在欧洲的e-battery相关案件具有参考作用。(来源:Juve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