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交流

案例交流

深圳信义玻璃公司积极应诉美国汽车玻璃反倾销案

来源:中国玻璃信息网;法律快车 发布日期:2018-12-25 阅读:130

一、案情简介

  尽管中国零部件总体水平与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但在部分零部件领域,中国产品已经具有较高技术含量,汽车玻璃就是其中的代表。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几年前曾对包括福建省的福耀玻璃、广东省深圳市的信义玻璃在内的14家中国玻璃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中国14家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产品出售给美国经销商,存在倾销行为,并决定对这些公司加征惩罚性关税。美国对他们认为有倾销行为的中国企业在加征关税时采取了分别税率制,对14家企业加征的关税从3.71%~124%不等,惩罚的轻重与企业是否积极应诉成反比关系。

  

二、应诉情况

  尽管应诉要付出高昂的律师费,但如果不应诉,就意味着放弃了整个美国市场,这对14家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打击。信义玻璃一直积极应诉。信义专门成立8人的应诉小组,同时在美聘请反倾销案件著名律师。从第一份问卷开始,一直到终裁结束,信义公司积极应答了美国发出的各种问卷。据了解,仅应诉材料的重量就有几十公斤。2001年9月11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决信义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价格不存在倾销。2001年11月12日到18日,美国商务部特派四人核查小组与信义聘请的美国律师一同赴信义调查,从财务到水电费都查了个遍。该律师认为,此次核查是他碰到的最顺利核查,无任何疑点。但是,出乎信义意料的是,2002年2月初,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决信义公司存在倾销,并加征3.71%的惩罚性关税。 而未应诉的7家企业全部被美国加征了124%的进口关税,实际上完全失去了市场竞争力。

  信义公司的原材料从印尼、泰国、韩国采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终审裁决时,以这些国家政府对浮法玻璃出口有补贴为由,拒绝采用信义公司所报的实际成本,而是以印度的同类产品价格为替代。根据美国的先例,在市场经济国家采购的产品,以前都没有征收过倾销关税,它们的价格也可以认定为实际的采购成本。这一次美国以政府补贴为由不以这些国家采购的价格为实际价格,这种做法,没有先例,没有根据,也是信义公司内部所不能接受的。

  由于美国的法律采用判例法,美国此次对中国汽车挡风玻璃的反倾销裁决,将对中国及其他国家产生巨大影响。如果上诉后无法驳回原判,这将是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还将对中国其他出口产品产生潜在危险,有可能对其他产品以同样理由加征关税,使我国出口陷于被动。按照美国的法律,裁决生效5 年之内,每年还会对倾销企业进行一次生产成本行政复审,如果复审发现应征的税率高于现行的税率,则会要求企业补缴差额税款,这可能不是一个小数字。 

  信义玻璃公司在此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上诉。2007年,国际贸易法庭判决信义玻璃胜诉,之前所加征的3.71%税率不久也将退还。

 

三、评议

  中国企业应该警醒,入世后不要被反倾销、补贴这种变相的贸易保护吓倒,而应该积极起来应诉。既然走出去了,就要坚持把这一战略进行到底。反倾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放弃自己的应诉权利,掌握主动才是国际贸易的永恒法则。一直以来,出口产品的企业频频遭到国外反倾销调查。从信义玻璃公司的案例中我们得到的体会是,面对反倾销调查,只有积极应诉,才能为企业赢得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1. “信义集团积极应诉美国倾销指控”,中国玻璃信息网,03.30, 2002,http://www.glassinfo.com.cn/news/show_148.html;

2. “国内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之成功案例”,法律快车网,06.07,2010,http://www.lawtime.cn/info/fanqingxiao/chukoufanqingxiao/201006071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