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氧氟沙星酸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8-05-11 阅读:18次
2018年5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唯一氧氟沙星酸生产企业Aarti drug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氧氟沙星酸(Ofloxacin Acid)发起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中国生产商是否通过出口氧氟沙星酯(Ofloxacin Ester)至印度来规避印度对进口自的中国氧氟沙星酸的反倾销措施。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7年7月~2018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4月~2015年3月、2015年4月~2016年3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以及本倾销调查期。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29349900。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0日内向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提交本次调查有关信息和听证会申请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调查问卷答卷以及评述意见等。
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DirectorateGeneral of Anti-Dumping & Allied Dutie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JeevanTara Building, 4th Floor, , 5, Parliament Street, New Delhi-110001
2016年9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应印度企业Aarti Drugs Ltd.提交的调查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氧氟沙星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7月~2016年6月。2017年5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氧氟沙星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0.03~8.79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2017年7月13日,印度财政部发布公告,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17年1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氧氟沙星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4.16~8.55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自2017年7月1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2018年3月12日,印度财政部发布最终反倾销征税令。
原文: 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O-Ester%20Initiation.pdf